索引号 | 620721037/2021-00264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财政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肃南县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1-09-10 10:00:00 | 是否有效 | 是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康乐镇人民政府正科级建制,隶属县委、县政府管理,职责范围一是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民生保障、社会治理、为民服务和社区工作;二是加强干部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素质;三是规范经济管理,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产业现代化;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增加居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四是加强社会管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推进政务、村务公开;加强民族宗教、卫生健康、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等工作;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工作;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五是发展公益事业,强化公共服务;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发展科教文卫事业,丰富农牧民群众文化生活,促进乡风文明;制定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六是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民主法制宣传教育,畅通诉求渠道、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基层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七是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好派驻单位人员;八是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九是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十是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机构设置
康乐镇党委、政府设下列党政机构、事业单位和派出(驻)机构。
(一)党政机构
设置党政机构5个,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生态环境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机构规格均为股级。科级干部配备不突破改革前的数额。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镇机关党的建设、政府、政协、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党建、文书档案、信息、会务、机关后勤等日常事务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建指导检查工作,具体指导协调督促做好基层组织设置、发展党员、党员队伍建设、党内统计、党费收缴、党组织关系转接、党务公开、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党建示范点创建、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转化等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农牧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措施,统筹产业发展布局和结构调整工作;负责申报、实施和监督本镇各类建设项目;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产业综合统计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生态环境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负责编制与实施教育、科技、卫生健康、民政、社保、医保、民族宗教、文体广电和旅游等社会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农牧村基层政权建设,综合协调社区事务管理;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农牧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生态示范创建;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政策,依法管理辖区内卫生健康工作。
5.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开展普法宣传和信访工作,维护农牧村社会稳定;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开展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灭火、水旱灾害防治、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负责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相关责任。
康乐镇领导班子职数按9职设置,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兼镇长1名、人大主席1名,均为正科级;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兼监察室主任1名、副镇长3名、武装部长1名,均为副科级。康乐镇党委、政府核定行政编制29名,保留机关工勤编制1名。
(二)事业单位
设置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挂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牌子)、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文化站牌子)、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机构规格原则上为副科级。
1.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挂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牌子。负责农技、农机、林业、草原、水利、农牧村能源等技术服务工作,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牧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机具,开展植物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预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作物、林木草原病虫害和农牧业灾害,承担农产品质量、农牧业机械安全监测服务等工作;承担农牧村“三变”、承包地、宅基地等改革服务工作,参与农牧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承担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扶贫开发、乡镇集镇建设、全域无垃圾集中治理等服务工作;负责农牧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工作;负责辖区公路及其设施建设和管护工作。
康乐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7名,设主任1名。
2.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文化站牌子。负责退役军人事务政策宣传、教育培训、服务、住房、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综合服务,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服务等工作;负责文化市场培育、“农家书屋”等农牧村文化建设,负责文物保护、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旅游服务工作;负责卫生健康、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健康教育、老龄事业等指导服务工作。
康乐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1名。
3.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便民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承担进驻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提供便民服务政策咨询,协调受理、办理和代理各类服务事项;开展医保、养老及其他社会保险、困难人员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孤残救助等社会保障服务工作。
康乐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名,设主任1名。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推动实有人口、特殊人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社会治安防控网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多元矛盾纠纷调解体系建设,协调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协调、指导、推动网格化建设服务工作;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维稳形势整体研判,加强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动态监测。
康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名,设主任1名。
5.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的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农村农业、村镇规划、殡葬管理、卫生监督、村镇规划、安全生产、劳动监察等方面的行政监督检查及处罚。
康乐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核定事业编制6名,设队长1名。
(三)派驻机构
在康乐镇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行县级业务部门与康乐镇双重管理体制,派驻的执法机构与综合执法队集中办公,行政执法工作接受康乐镇的统一协调指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康乐镇党委、政府要强化对派驻机构和人员的日常管理,派驻机构的人员编制调整、工作考核和主要负责同志任免必须征求镇党委的意见。
1.肃南县公安局康乐派出所。继续实行派驻管理体制,职能职责、人员编制不变。
2.肃南县司法局康乐司法所。继续实行派驻管理体制,职能职责、人员编制不变。
3.肃南县国土资源局康乐国土资源中心所(肃南县国土资源局康乐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继续实行派驻管理体制,职能职责、人员编制不变。
4.肃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康乐市场监督管理所。继续实行派出管理体制,职能职责、人员编制不变。
5.肃南县康乐镇畜牧兽医工作站。整合原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的畜牧兽医方面职责,设立畜牧兽医工作站,实行以县级主管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上报疫情和疫情处置等工作;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无害化处理,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畜牧投入品及生鲜乳监管、畜产品监测等工作;负责畜牧兽医技术培训、技术推广、良种繁育、试验示范、动物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等工作。核定事业编制6名,设站长1名。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肃南县康乐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康乐镇政府内设机构。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955.29万元,支出总计1726.57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415.77万元,增长21.26%,支出增加53.98万元,增长3.1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制,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955.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0.06万元,占84.9%;其他收入295.23万元,占15.1%。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726.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8.86万元,占86.23%;项目支出237.71万元,占13.77%。
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8.96万元,较上年增加4.2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未结算,影响支付,形成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660.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0.55万元,增长9.0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生态管护员工资划转镇政府,由镇政府支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1万元,增长4.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生态管护员工资划转镇政府,由镇政府支付。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72.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45万元,增长9.7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生态管护员工资划转镇政府,由镇政府支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万元,增长4.78%。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8.83万元,占52.06%,较年初预算数持平;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0万元,占4.63%,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7.21万元,占6.21%, 较年初预算数持平;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17万元,占1.86%,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节能环保支出157.67万元,占9.13%,较年初预算数持平;城乡社区支出23.4万元,占1.36%, 较年初预算数持平;农林水支出361.26万元,占20.92%, 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住房保障支出51.04万元,占2.95%,较年初预算数持平;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万元,占0.87%,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88.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6.58万元,较上年增加255.9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372.28万元,较上年增加52.86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维修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维修费、劳务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0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4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无公务车购置费,主要是2019年开始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认真执行公车改革政策。
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主要是2018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认真执行公车改革政策,将编制内3辆公务用车上缴县机关事务局管理。
公务接待费5.06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4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74批次,737人, 其中:国内外事接待74批次,737人; 2020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5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6.2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护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9年增加16.86万元,增长5.0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维修费、租赁费及劳务费较上年增长较大,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为水务局配备抗旱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及各类服务。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如有,需另附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纳入本部门整体预算绩效1项,年初预算资金954.06万元,其中项目绩效3项,预算资金252.4万元 。
共涉及资金954.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6.17%。共组织对康乐镇安全应急管理经费、康乐镇公共设施管理经费和康乐镇村级运转经费等3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2.4万元。其中,对康乐镇安全应急管理经费、康乐镇公共设施管理经费和康乐镇村级运转经费等3个项目分别委托甘肃省金益通绩效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如有),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3项目自评得分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2.4万元,执行数为25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及时足额发放人员工资;二是保证各部门及各村工作正常运转。在绩效评价中未发现偏离绩效目标问题。
本单位3个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项目业务管理制度较完善,业务监控有效性较好,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建立了相应的财务监控措施和手段;任务完成质量较高,时效性强,产出、效果完成情况较好。
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来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