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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6年肃南县耕地休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7-17 10:45:00 背景色:
索引号 620721050/2026-00139 发文字号 肃政发办〔2026〕19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肃南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6-07-17 10:45:00 是否有效

明花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单位:

2026年肃南县耕地休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肃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16日


2026年肃南县耕地休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甘肃省耕地轮作休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农发〔2026〕8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县耕地休耕工作,推进政策落实、责任落实、任务落实,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耕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开展耕地休耕是统筹推进耕地质量提升、优化重要农产品供给的重要举措,健全耕地休耕制度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为确保粮食安全,推进农业绿色转型发展,稳定农民收益,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将明花镇地下水超采区划为休耕重点区域,聚焦重点作物、明确重点区域、落实技术模式,把耕地休耕与地下水压采、生态修复一体推进,探索完善我县耕地休耕模式,着力提升耕地地力和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推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二、工作目标

2026年,明花镇组织实施耕地休耕面积20200.04(中央省市补贴面积20000亩)。

三、休耕技术路径

实行“一年休耕、一年种植”相结合模式,主推深翻晒垡、绿肥种植还田两种治理性休耕模式。绿肥还田主要种植箭舌豌豆、针叶豌豆、毛苕子、燕麦草、油菜、苜蓿等作物,在盛花期深翻还田、晒垡,培肥地力。工作中严格落实休耕期间不配水、不灌溉、不消耗水资源,多措并举推动休耕与节水互促共进,实现耕地地力与粮食产能稳步回升。

四、补助管理

(一)补助标准。补助标准400/亩,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14元/亩,争取市级补助资金86/亩,县级自筹100/亩。补助方式以现金直补方式为主,承担休耕任务耕地属于土地流转的,补助资金发放给实际流转经营户。

(二)补助程序。严格按照“签订协议、实地核实、公示公开、资金兑付”的程序。

1.签订协议。明花镇对村级上报符合条件的休耕面积核实后,报县农业农村局核定,无误后乡镇同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签订耕地休耕协议,明确补助面积、休耕措施、相关权利、责任义务等,于7月底前完成。

2.实地核实。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联合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明花镇承担休耕任务的补助面积进行实地核实,做到休耕地块全覆盖落实,于9月底前完成

3.公示公开。休耕工作任务完成后,明花镇进行自查验收,自验达标后申请县级复验,复验合格后及时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承担主体、休耕补助面积、补助金额等,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报请市级开展最终验收,于10月中旬前完成。

4.资金兑付。公示无异议且市级验收通过后,按程序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兑付给承担项目任务的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现金直补应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新型经营主体和土地流转的发放到具体经营户或实际流转经营户银行卡),于10月底前完成。

五、验收管理

(一)验收标准和方法

休耕任务完成后,县乡组织验收,验收采取随机抽样测定,依据省市制定的休耕地验收规范和程序组织验收。验收程序须在10月中旬前完成

(二)验收程序

1.乡镇自验:开展全覆盖核查,逐户逐地块核实休耕面积、实施措施及档案资料,形成自验报告后申请县级复验。

2.县级复验: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全覆盖复验,验收合格的报市级抽验;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后重新复验。

3.市级抽验:市级验收合格后,按程序兑付补贴资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县级负总责、镇级抓落实、村级

抓落地的分级负责机制。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县财政局、明花镇等单位相关负责人成员的耕地休耕工作专班,全面统筹部署全县休耕工作,负责方案制定、任务分解、政策引导、问题研判、整体推进等重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地。

(二)完善制度机制。县农业农村局、明花镇要强化休耕和耕地地力提升协同推进,确保休耕期满农民复种后收益有保障。划定休耕灌溉面积管控边界,形成“一图两册”(管控地块分布图、休耕地块台账、种植地块台账),于7月底完成四至信息统计表与数据库报送工作,建立“以水定地、以地定界”工作机制,同步探索多元化组织形式、技术路径、评价体系等,11月15日前全面开展工作总结,梳理项目完成情况、主要做法、工作成效、问题建议及下一年度任务资金要求,形成工作总结并报送。

(三)落实技术服务。成立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机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耕地休耕技术指导小组,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开展技术培训观摩、现场培训、技术咨询等,抓好指导服务,提高技术到位率。并对农机具改装配套、良种选用、病虫草害防控、水肥管理等进行指导,持续提升耕地地力,确保科学休耕。

(四)强化工作督导。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工作专班定期组织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现场核验,重点检查任务落实、地块管控、政策执行、资金使用、资料归档等情况,动态掌握工作成效,及时解决困难问题。严格监管资金用途,严禁任何形式的挤占、截留、挪用,对未落实耕地休耕任务的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要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任务完成。

(五)做好宣传总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平台、新媒体矩阵等渠道,积极宣传开展耕地休耕的重要意义和作用,通过样板展示、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展示工作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此文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