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1050/2026-00140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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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农业农村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
| 生成日期 | 2026-07-17 10:55:00 | 是否有效 |
2026年7月,县政府办公室印发《2026年肃南县耕地休耕工作实施方案》(肃政办发〔2026〕19号),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及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6年耕地轮作休耕工作的部署要求,统筹耕地地力修复、推动地下水压采、夯实农民收益保障基础,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甘肃省耕地轮作休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农发〔2026〕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印发了《2026年肃南县耕地休耕工作实施方案》(肃政办发〔2026〕19号)。
二、方案主要内容
(一)实施意义
耕地休耕是国家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重大改革任务。肃南县明花镇地下水超采问题突出,长期耕作持续消耗地下水资源,同时耕地地力逐年下降。本次休耕政策以地下水超采区为核心实施区域,将休耕与地下水压采、农田生态修复一体化推进,实现三重效益:1.生态节水。休耕期间地块不配水、不灌溉,严控地下水开采,逐步实现区域地下水采补平衡;2.耕地提质。通过深翻晒垡、绿肥还田修复土壤结构,持续提升耕地基础地力,稳定长期粮食产能;3.稳收惠民。设立专项财政补助,弥补农户休耕期间种植收益损失,保障群众参与积极性,兼顾粮食安全与农民增收。
(二)目标任务
2026年计划实施耕地休耕总面积20200.04亩(中央省市补贴面积20000亩),所有休耕地块落实到明花镇各村、具体农户及经营主体。
(三)技术路线
《方案》明确实行“一年休耕、一年种植”轮作模式,允许两种合规休耕技术路径,严禁违规耕种、引水灌溉:1.深翻晒垡模式。休耕期对地块全面深耕翻土,裸露晒垡,改善土壤透气性,抑制土壤盐碱化;2.绿肥种植还田模式。可种植箭舌豌豆、针叶豌豆、毛苕子、燕麦草、油菜、苜蓿等绿肥作物,作物盛花期统一深翻入土,实现生物培肥。(四)补助管理
1.补助对象
承担休耕任务的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
2.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为400元/亩,资金三级统筹分担:中央财政补助:214元/亩,市级配套补助:86元/亩,县级自筹配套:100元/亩。
3.补助流程
(1)签订协议(7月底前完成)。村级上报符合条件地块,明花镇核实后报县农业农村局核定,乡镇与农户、经营主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休耕面积、技术要求、权责、补助标准。
(2)实地核查(9月底前完成)。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水务、自然资源部门对全部休耕地块逐地块实地丈量核实,确保面积真实、地块合规。
(3)公示公开(10月中旬前完成)。乡镇自验,形成自验报告后申请县级复验,县级验收合格后,乡镇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内容包含实施主体、休耕面积、补助金额。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上报市级开展最终验收 。
(4)资金兑付(10月底前完成)。市级验收通过、公示无异议后,现金直补应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休耕补助(新型经营主体和土地流转的发放到具体经营户或实际流转经营户银行卡)。
三、保障措施
1.压实分级责任:实行“县级负总责、镇级抓落实、村级抓落地”;2.严守节水底线:所有休耕地块严格管控灌溉用水,杜绝违规取水;3.规范资金管理:补助专款专用,全程公示、全程核查,保障惠农资金直达农户;4.坚持科学休耕:严格执行绿肥还田、深翻晒垡技术标准,兼顾节水与长期耕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