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37/2021-00154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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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财政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肃南县祁丰藏族乡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1-06-18 09:00:00 | 是否有效 | 是 |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祁丰藏族乡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予以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农牧业、农牧村、农牧民和社区工作,推进乡村振兴。
2.加强干部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素质。
3.规范经济管理,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产业现代化;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牧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4.加强社会管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推进政务、村务公开;加强民族宗教、卫生健康、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等工作;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工作;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发展公益事业,强化公共服务;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发展科教文卫事业,丰富农牧民群众文化生活,促进乡风文明;制定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6.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民主法治宣传教育,畅通诉求渠道、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基层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7.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好派驻单位人员。
8.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
9.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10.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祁丰藏族乡党委、政府设下列党政机构、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
(一)党政机构:设置党政机构5个,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生态环境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机构规格均为股级。科级干部配备不突破改革前的数额。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乡机关党的建设、政府、政协、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党建、文书档案、信息、会务、机关后勤等日常事务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建指导检查工作,具体指导协调督促做好基层组织设置、发展党员、党员队伍建设、党内统计、党费收缴、党组织关系转接、党务公开、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党建示范点创建、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转化等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农牧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措施,统筹产业发展布局和结构调整工作;负责申报、实施和监督本乡各类建设项目;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产业综合统计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生态环境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负责编制与实施教育、科技、卫生健康、民政、社保、医保、民族宗教、文体广电和旅游等社会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农牧村基层政权建设,综合协调社区事务管理;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农牧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生态示范创建;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政策,依法管理辖区内卫生健康工作。
5.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开展普法宣传和信访工作,维护农牧村社会稳定;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开展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灭火、水旱灾害防治、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负责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相关责任。
祁丰藏族乡领导班子职数按10职设置,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兼乡长1名、人大主席1名,均为正科级;副书记1名、综治维稳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兼监察室主任1名、副乡长3名、武装部长1名,均为副科级。祁丰藏族乡党委、政府核定行政编制32名,保留机关工勤编制3名。
(二)事业单位
设置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挂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牌子)、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文化站牌子)、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机构规格原则上为副科级。
1.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挂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牌子。负责农技、农机、林业、草原、水利、农牧村能源等技术服务工作,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牧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机具,开展植物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预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作物、林木草原病虫害和农牧业灾害,承担农产品质量、农牧业机械安全监测服务等工作;承担农牧村“三变”、承包地、宅基地等改革服务工作,参与农牧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承担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扶贫开发、乡镇集镇建设、全域无垃圾集中治理等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公路及其设施建设和管护工作。
祁丰藏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9名,设主任1名。
2.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文化站牌子。负责退役军人事务政策宣传、教育培训、服务、住房、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综合服务,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服务等工作;负责文化市场培育、“农家书屋”等农牧村文化建设,负责文物保护、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旅游服务工作。负责卫生健康、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健康教育、老龄事业等指导服务工作。
祁丰藏族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名,设主任1名。
3.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便民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承担进驻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提供便民服务政策咨询,协调受理、办理和代理各类服务事项;开展医保、养老及其他社会保险、困难人员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孤残救助等社会保障服务工作。
祁丰藏族乡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名,设主任1名。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推动实有人口、特殊人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社会治安防控网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多元矛盾纠纷调解体系建设,协调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协调、指导、推动网格化建设服务工作;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维稳形势整体研判,加强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动态监测。
祁丰藏族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名,设主任1名。
5.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的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农村农业、殡葬管理、卫生监督、乡村规划、安全生产、劳动监察等方面的行政监督检查及处罚。
祁丰藏族乡综合行政执法队核定事业编制6名,设队长1名。
(三)派驻机构
在祁丰藏族乡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行县级业务部门与祁丰藏族乡双重管理体制,派驻的执法机构与综合执法队集中办公,行政执法工作接受祁丰藏族乡的统一协调指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祁丰藏族乡党委、政府要强化对派驻机构和人员的日常管理,派驻机构的人员编制调整、工作考核和主要负责同志任免必须征求乡党委的意见。
1.肃南县公安局祁丰派出所。继续实行派驻管理体制,职能职责、人员编制不变。
2.肃南县司法局祁丰司法所。继续实行派驻管理体制,职能职责、人员编制不变。
3.肃南县国土资源局祁丰分局(肃南县国土资源局祁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继续实行派驻管理体制,职能职责、人员编制不变。
4.肃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祁丰市场监督管理所。继续实行派驻管理体制,职能职责、人员编制不变。
5.肃南县祁丰藏族乡畜牧兽医工作站。整合原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的畜牧兽医方面职责,设立畜牧兽医工作站,实行以县级主管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上报疫情和疫情处置等工作;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无害化处理,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畜牧投入品及生鲜乳监管、畜产品监测等工作;负责畜牧兽医技术培训、技术推广、良种繁育、试验示范、动物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等工作。核定事业编制6名,设站长1名。
6.按有关规定设置乡人民武装部、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不计入机构限额;按有关规定设置乡财政所,实行以县级主管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不计入机构限额;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部门收支包括本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预算收入1694.0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617.94万元,增加57.3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林水事务(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以及灾害防治及安全应急管理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94.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上年结转收入97.77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1694.0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617.94万元,增加57.3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林水事务(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以及灾害防治及安全应急管理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9.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74万元;节能环保320.6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34000元;农林水支出212.86元;住房保障支出68.6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94.0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1069.5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94.95万元,增长38.0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对农林水事务(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以及灾害防治及节能环保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842.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6.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万元,增长**%。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2.商品和服务支出175.56万元,其中公用经费10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6.8万元,增长19.05%。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3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2.22万元,增长462.94%。主要包括:人大代表、社区人员、遗属生活补助以及自收自支人员经费、采暖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624.45万元,比2020年预算资金增加322.16万元,增加106.57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和农林水事务(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以及生态环境灾害防治及政协事务管理支出)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2.保障运转经费2个,主要是管理类项目支出和专项业务费支出。
3.其他普惠性、三保类项目2个,主要是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和农林水事务(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以及生态环境灾害防治及水利事务管理支出)。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一般性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4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4万元,支出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2021年公务接待费需要节约经费,减少公务接待,因有不确定因素存在,故预算支出4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的公务用车费用在肃南县机关事务局核销,单位不产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四)培训费4万元,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2020年培训费预算支出4万元,全年预算支出3.16万元,与预算相比减少了2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乡村各类人员培训次数减少。2021年也会有诸多培训会议要召开,但要本着节约经费,提高效率,故预算同为4万元。
(五)会议费4万元,较2020年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0年会议费预算支出4万元,全年预算支出4万元,与预算相比增加0%;2021年也会有诸多会议要召开,故预算同为4万元。
(六)机关运行费105万元,较2020年增加16.8万元,增加19.05%。主要原因是单位增加了工作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2020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1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1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1.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4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12.8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606.08平方米,价值168.79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60.9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0年本部门按照财政要求,将相关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二)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1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
1. 公共设施管理费65万元
2. 祁丰藏族乡村级运转经费210.86万元
3. 村级全域无垃圾保洁员工资23.4万元
4. 生态保护管护员工资320.69万元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经济分类: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履行职能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性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反映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含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生活补助: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
采暖补贴: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向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住房采暖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