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36/2025-00025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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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发改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肃南县发改局 | |
生成日期 | 2025-09-28 09:12:49 | 是否有效 |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消费氛围、激发全社会消费活力,释放消费潜力,推动消费市场提质扩容。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肃南县2025年“激发消费活力·惠购牧歌肃南”专项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肃政办发〔2025〕27号)要求,肃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将开展2025年“情满双节·乐购肃南”主题促消活动,通过发放电子消费券的形式,为广大消费者提供覆盖广、优惠多、服务优的消费体验,让假日经济持续升温。
一、活动目的
抢抓“国庆”“中秋”双节消费黄金期,以电子消费券为载体,充分挖掘消费热点,全面促进休闲消费、餐饮消费、文旅消费和商品消费等多样化消费,打造各业态消费新亮点,把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落到实处,让居民和游客在“吃住行娱购”中感受肃南金秋魅力。
二、消费券发放种类
在全县范围内发放餐饮、日用品、住宿(含星级民宿)和旅游景区电子消费券30万元。
(一)对限上商贸企业和限下样本监测企业(商户)发放促消费活动资金12万元,发放面额为20元的商贸类电子消费券1500张,面额为50元的商贸类电子消费券800张,面额为100元的商贸类电子消费券500张。
(二)对零售、餐饮、家电、住宿(含星级民宿)、景区门票等企业(商户)发放促消费活动资金18万元,发放面额为20元的零售类电子消费券1500张,面额为50元的零售类电子消费券1200张,面额为100元的零售类电子消费券900张。
三、活动时间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31日
四、消费券发放时间及方式
发放时间:2025年9月30日上午9时起
发放方式:搜索关注“多邮惠”公众号后在“邮惠购-消费通用券领取”栏目内点击领取。肃南县居民及在肃外地人员均可申领消费券,每个微信号每种消费券限领1张,当日发放,抢完为止。领取消费券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参与活动的商家消费,过期自动失效。
五、消费券使用方式
消费者领取电子消费券后,通过使用微信在活动商家扫码支付,即可自动抵扣消费券,本期促消费活动的消费券面额共有三种,单次消费只能使用1张消费券。电子消费券仅限到店消费,严禁拆单操作、套现、远程付款等违规行为。
消费者在入选的商贸和零售企业消费满80元,可使用1张20元电子消费券;消费满200元,可使用1张50元电子消费券;消费满400元,可使用1张100元电子消费券。
六、核算规则
活动结束后,邮储银行肃南县支行和市银联公司向县发改局提交书面结算资料,经发改局审核后向省银联公司账户提供资金,由省银联公司向商户进行结算。本期资金核算后,沉淀资金结转至下一期活动使用。
七、其他
未尽事宜由县发改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肃南县发改局 0936-6121413
联 系 人:贺楠
肃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