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18〕67号)和《关于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甘财社〔2019〕33号)关于一次性创业补贴相关规定,经企业(个人)自主申请、通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信息核查、实地考察,甘肃筑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鱼乐圈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和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众奕辰家政服务部、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万家乐农业家庭农场等6家个体工商户属于首次创办,且所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法人类型属于返乡创业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按照政策规定,拟给予10名符合条件的企业法人和个体创业者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共计50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12月4日--12月10日,共公示7天,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内单位或个人均可以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人社局反映,若所反映的问题查证属实,我局将取消被反映对象享受补贴资格。
监督电话:0936-6122200
0936-6126292
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