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全县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体系,规范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与处置流程,提升生态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和应急保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与生态环境安全,根据《甘肃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甘肃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甘肃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及省、市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相关工作要求,结合肃南县实际,我局组织编制了《肃南县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肃南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肃南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肃南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肃南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上述五项预案已经专家评审通过,我局已书面征求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卫生健康局、自然资源局、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意见并进行了修改。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有关规定,现就上述五项预案征求社会公众和利害关系人意见。如认为上述文件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有关规定,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于2026年9月3日之前向张掖市生态环境局肃南分局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无意见。
联系电话:0936-612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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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生态环境局肃南分局
2026年8月26日
肃南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6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