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肃南县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7天,期间请各有关单位、市场经营主体将意见、建议写入《肃南县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2),并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反馈至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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