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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选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企业(第三批)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0-30 15:12 来源: 肃南县发改局 作者: 背景色:

根据全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安排,现面向我县征选第三批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企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选企业范围

至目前,仍未参加第一批、第二批补贴政策且符合本次征选条件的家电、家装厨卫、汽车销售、电动自行车经销企业(个体),均可报名参加。

二、增加补贴商品品类

(一)家电以旧换新:在原有补贴的13类家电品类上新增空气能热泵(也称空气源热泵)、干衣机(含烘干机、挂烫机)、空气净化器(含加湿器、新风机)、电暖气(含电风扇)、电饭煲(含电压力锅、电炒锅、多功能烹饪机)、微波炉、电磁炉(含电饼铛)、蒸烤箱(含电蒸箱、电烤箱、蒸烤一体机、空气炸锅)、消毒柜、茶吧机(含咖啡机、饮水机、制冰机)、破壁机(含豆浆机)、复印机、投影仪13类,其中有能效或水效标识的仍按一级20%、二级15%的标准进行补贴,无能效或水效的均按15%补贴。

(二)家装厨卫“焕新”:在原有补贴的6类家装厨卫及家具品类上增加吊顶、茶几、床头柜3类。

新增品类补贴时间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

三、鼓励汽车置换更新

将购买总价8万元(含)以上的燃油乘用车补贴1万元,调整为购买总价5万元(含)以上的燃油乘用车补贴1万元。补贴时间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

四、相关要求

报名参加我县第三批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家电、家装厨卫、汽车销售、电动自行车经销企业(个体),请务必于2024年11月8日(下周星期五)前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家电企业另需提供品牌授权协议)申报资料递交县发改局204办公室。过期视为自主放弃。

联系电话:19168120235

肃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