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提升水利行业强监管工作举措,根据省、市《关于开展2024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县水务局组织县河长办、水保站执法人员、镇、村两级河长赴G569曼德拉至大通公路武威至仙米寺工程肃南段二、三标段开展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通过现场检查、听取汇报、座谈反馈等方式对G569曼德拉至大通公路武威至仙米寺工程肃南段二、三标段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尤其是沿线施工平台及边坡、弃土渣场、河道施工围堰及道路桥梁下方各类施工迹地整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过现场监督检查,发现武仙公路G569肃南段二、三标段西营河河道内存在乱堆施工围堰现象,2个标段均存在河道施工临时围堰随意堆存至河道内,针对桥梁底部河道内施工迹地未及时清理,围堰越过河岸堤防侵占、压缩河道,河流走向冲击对岸附近村户铅丝石笼河堤,村民生活通行桥部分被堵塞,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河岸两侧农牧民群众生活、通行、生产安全存在安全隐患,部分村户水利基础设施被损毁,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存在水土流失隐患。我局执法监督检查人员立即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一是要求临时围堰清运至方案指定地点堆放、平整,继续使用围堰采取防洪沙袋拦挡措施,清理中不得破坏河岸堤防;二是将压缩、侵占的河道恢复河床原貌,平整疏通村民通行桥上、下游河道,修复被损坏的水利基础设施;三是严格按照本项目水保方案做好各类水保措施,落实好企业水土保持防治责任。
检查组在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积极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失时机宣讲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强调项目各参建单位要自觉履行水土保持责任,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