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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林草湿资源保护管理 坚决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肃南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推进“三抓三促”行动纪实

发布时间: 2023-09-06 14:59 来源: 肃南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杜鹃 背景色:

“林草兴则生态兴,林草衰则生态衰”。当前,肃南县生态文明建设进入关键时期,建设良好的森林草原生态环境是最大的政治责任。肃南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作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开展“三抓三促”行动为契机,加快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狠抓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努力夯实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生态屏障。

广泛开展宣传,不断提高林草湿生态保护意识。坚持以推动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认真贯彻执行林草湿资源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当前全县经济发展与林草资源长远保护的利益关系,坚决摒弃以牺牲林草湿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模式,大力开展森林草原普法宣传,全力举办全国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多渠道宣传林草湿资源的重要生态价值,广泛普及林草湿资源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及时向社会公布办理征占用林草湿资源有关程序,积极做好相关政策法规宣传解读,有效提高了全县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农牧民群众对林草湿生态保护和依法征占用林草湿资源的保护意识,营造了全社会主动参与林草湿资源保护的良好氛围。

突出工作重点,持续强化林草湿资源保护管理。深入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以林长制为抓手,全面强化林草资源保护管理,不断完善林草湿地 “一张图”动态监测体系,持续加强林业草原行政执法队伍和基层林草资源管护队伍建设,不断压紧压实各级责任。严格执行林木限额采伐申报审批和林地、草地、湿地征占用审核审批制度,严格实行林草湿地用途管制,实时掌握林草资源动态变化积极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内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稳步提升林草生态环境质量强化林草资源巡护和执法监管,持续狠抓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严厉打击破坏和非法占用林草湿资源等违法行为,有效保障全县生态安全。

强化审批监管,确保合法合规使用林草湿资源。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以及林草湿地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审核审批程序、内容、职责主动服务,积极参与并指导全县涉及征占用林地、草地、湿地各类工程项目,协助做好项目建设规划,科学合理提出选址意见,认真做好现场勘验,正确引导建设单位合理节约集约使用林草湿资源。同时,实行用地全过程跟踪检查,坚决杜绝少批多占、不批乱占等非法使用林草湿资源的行为发生,实现林草湿资源有序利用,确保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