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践行“两山”理念,进一步强化自治县草原的保护、管理、建设和合理使用执法监督。7月13日至15日,由肃南县人大常委会牵头,抽调林草、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县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甘肃省草原条例》《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草原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期间,检查组先深入皇城、马蹄、康乐、大河等乡镇进行实地调研、座谈交流,在执法检查座谈会上,听取了县政府工作汇报,与会人员作了发言,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期指出,要抓实精准普法,夯实全民护草法治根基。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转变传统普法模式,建立分层次、分主体、常态化普法机制。要健全长效监管体系,严守草原生态安全底线。从严强化草畜平衡管控,健全草原专业执法工作体系,强化常态化巡护监管保障。要系统实施生态修复,持续巩固草原治理成效。着力加大草原生态修复力度,补齐草原管护基础设施短板,强化草原管护财政资金保障。要统筹保护与发展,协同推进草原畜牧业健康发展。切实加强草原火险管控,抓实草原保护治理,多措并举推进产业转型发展。同时,以落实第四轮草原生态补奖政策为契机,对相关配套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使法规和制度同步发力、严格管控,切实推动全县草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