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 落实村集体经济“提标倍增”行动,依照《关于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倍增计划的若干措施》精神,鼓励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发展途径,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生产、劳务等服务。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以来,村集体经济组织累计向成员分红883.12万元,农牧村集体经济村均收入达到30.15万元。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公司化改革试点扩面和村级集体经济公司化改革试点工作,加强财务管理,拓展经营业务,强化人才激励,注重公司监管,规范村集体公司运营管理,村级集体经济公司化改革市级试点村达到20个,县级试点村达到7个,实现7个乡镇全覆盖,村集体公司实现营收1613.79万元,较2023年增长205.79%。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等政策法规,完成大河乡旧寺湾村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省级试点工作,土地延包到户面积148.86亩,延包户数23户,延包人口57人,网签合同23份。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发挥土地资源最大效益,探索创新土地流转方式,逐步扩大土地流转规模,流转土地3.59万亩,涉及6个乡镇939户。
【新型经营主体培育】 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行动,落实国家合作社项目扶持资金30万元,对财务制度健全、社会信誉良好、农户认可度高、联农带农成效明显的3家合作社每社扶持10万元。依托2024年度支持绿色畜牧业发展县级专项扶持资金,对10家农民合作社及10家家庭农场进行扶持奖励,落实奖励资金30万元。登记注册农民合作社363家,“五有”合作社达到236家,占比65.01%,合作社联结小农户2235户。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制定印发《肃南县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市级示范县实施方案》,创建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县,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登记家庭农场1077家,“一码通”赋码家庭农场108家。
【农村财务管理】 结合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和“两治理两深化”三资领域专项治理等工作,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组织各乡镇开展自查自纠,整改问题37个。在集体资金量较大的19个农牧村开展2020—2023年集体财务审计,督促问题整改。指导各乡镇做好扶贫项目资产移交入账及折旧计提工作,举办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班,规范村集体财务行为。编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制定《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指引》,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