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检察】构建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与县法院、县司法局联合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与县人社局会签《关于在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实施办法(试行)》。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行动,打击虚假诉讼。办理民事监督类案件4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法院同期采纳率均为100%。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件,支持未成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行政检察】开展穿透式监督,保障司法公正,维护政府公信力,办理行政裁判监督案件1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件、行政违法监督案件3件、行政申请监督案件2件,向相关部门提出类案检察建议2件。针对某乡镇农忙时节私人拉运、储存柴油情况频发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向该乡镇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件。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20件,制发检察意见书7件,终结案件13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件。
【公益诉讼检察】落实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1件,提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5件,检察建议整改率100%,磋商结案5件。落实一体化协同办案机制,立案后向市检察院移送案件线索1件。办理的督促保护民俗文化和生态环境案件入选甘肃省检察院“检行合力共助乡村振兴”典型案例,办理的3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入选2024年全省检察公益诉讼高质效案件。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在县便民市场设立“检护民生”工作室暨公益诉讼服务基地,打造集掌握民生需求、收集公益诉讼线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化解矛盾纠纷的法治服务综合体,建立工作机制10余项,办理涉民生案件7件。针对肃南县快递行业存在寄递不畅、安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与市检察院协调沟通,提级协同办理,向县政府作专题报告。针对县城周边部分景区和乡村路段路灯无法正常照明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投入10万余元维修整改。在县庆及重要节庆期间,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固定摊位、临时摊点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未成年人检察】打造“红缨帽”未检品牌,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1人、不起诉1人,做好帮教工作,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尽快回归社会。针对家长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接送学生时不佩戴头盔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份,护航未成年人安全成长。发挥“法治副校长”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0场次,依托社区“扎斯达”“爱尚童缘”等暑期托管班,开展暑期法治教育活动3场次。
【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20余场次,举办“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被省检察院新媒体专题报道。由院新媒体工作室创作设计“肃小检和南晓察”动漫IP,上线发布系列微信表情包。以检察履职保护祁连山生态为主题创作动漫视频《白唇鹿的家园》。结合网络热点制作《I人和E人的正义联盟》《肃小检和南晓察的法式碰撞》,将复杂的检察业务,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动漫故事,创新宣传方式,拓宽普法渠道。
【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走访县内各矿山、水电企业,征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可行性意见建议3条。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涉企“挂案”1件,对不适宜羁押的1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不批捕1人,不起诉1人,降低对企业的影响。落实最高检保障民营企业发展“11条执法司法标准”,为企业挽回损失45万余元,针对涉企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份,帮助企业消除隐患、建章立制。与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制定《关于加强肃南县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实施意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检察监督】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保障代表委员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检察办案活动7次,定期向人大、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4次。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检察开放日”等检务公开活动5次。利用“两微一端”等宣传平台发布各类信息1577条,向群众公开检察工作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办理辩护与代理预约26人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30余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检察活动19件24人次,组织听证13件,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让公平正义真实可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