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肃南分局成立于2019年1月,主要承担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等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和协调解决县内重大环境问题,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并开展县域内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肃南分局是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下属机构肃南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张掖市肃南生态环境监测站。
【区域环境质量】 2022年,主要污染物指标中(剔除沙尘天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35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12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为333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4.9%。县域内国家考核监测断面达到I类优良水质,市控隆畅河白银断面地表水水质达到Ⅲ类优良水质,均达到水质目标考核等级;境内河流地表水水质均达到Ⅲ类以上标准要求,水质达标率100%。全县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环保宣传教育】 加大对外宣传力度,2022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国家级媒体发表稿件30余篇,撰写信息50余篇,在肃南环保公众号发布信息58期185篇。制定《肃南县2022年六五环境日宣传工作方案》,联合县环委会成员单位共同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其间悬挂宣传横幅16条,设置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展板12块,发放环保购物袋500多个,印发《生态文明宣传手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绿色生活宣传单》《民法典环保宣传折页》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群发手机短信50000余条,引导社会各界保护绿水蓝天,共建绿色肃南。开展以“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为主题的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活动,邀请红湾寺镇社区居民40余人走进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空气自动监测站和县城污水处理厂,近距离接触环保设施,了解污水处理程序,进一步拓展公众参与渠道,提高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环保能力建设】 健全完善环保机构,配齐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肃南生态环境监测站工作力量,工作人员达到18名。组织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参加全省持证上岗考核,所有人员均考取行政执法证,持证上岗率达100%。配置便携式余氯测定仪1台、离子计1台、便携样品冷藏储备箱2套,进一步规范现场采样过程,提升现场监测能力。投资12.5万元,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增设化学分析室、大型仪器室、样品前处理间、制水室,监测用房由300平方米扩展至505平方米。
【生态文明创建】 积极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工作。县委、县政府印发《肃南县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工作方案》,全县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工作全面展开。召开“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和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安排部署会,制定《肃南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巩固提升工作计划》,着手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前期工作,协调《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单位,核定指标完成情况,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成果不断巩固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