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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年鉴(2023)》—市场监督管理

发布时间: 2024-09-02 15:48 来源: 《肃南年鉴(2023)》 作者: 县志办 背景色:

【概况】  2014年11月,根据中共肃南县委、肃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县委发〔2014〕38号),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机构职责整合,组建肃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3月10日正式挂牌成立。在原食药大队、质监大队、经检大队的基础上,组建新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管理10个基层市场管理所和检验检测中心、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商事制度改革】  积极推行登记注册便利化,扎实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制定《肃南县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切实提升市场主体和群众满意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强全程电子化登记,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范围。开通企业办理“一窗通办”专区,实现“一项流程、一个窗口、一套材料、一次受理”工作机制,切实推动商事登记提速增效。2022年底,全县市场主体总数达4207户,其中企业1561户,个体工商户228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66户,新登记市场主体447户,注销270户,市场主体增长4.1%。自转个32户,个转企8户,全程电子化登记216户,简易注销11户。下放食品小经营店、小摊点许可权限,做到减环节、减次数、减材料、减程序、减时间。2022年, 食品经营许可新办35户,变更延续55户,注销239户;食品小经营店登记新办62户,注销2户;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5户;新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5户,注销2户。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22年共编制抽查事项462条,录入执法人员信息696人,建立监管对象子库179个。开展部门内随机抽查检查73批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350户,录入并公示抽查检查结果350户;发布双随机联合抽查计划任务79批次,检查市场主体805户,公示检查结果805户。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全县编制认领目录清单876项,编制检查实施清单808项,人工录入监管行为信息数量7995条,系统汇聚监管行为1275条,监管事项覆盖率达到60.9%,分配执法人员账号696个。开展涉企收费、机动车停放、物业服务收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等民生领域价格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对农资和农产品、粮食市场、煤炭市场价格秩序实行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部分行业的乱收费、乱涨价和部分市场主体不落实明码标价的行为。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充分发挥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推荐符合条件的7户企业申报政府质量奖。深入推进“计量惠民”行动,重点加强对农贸市场、加油站、出租车、民用“四表”等民生领域计量监督管理,检查贸易结算计量器具481台件、粮食流通领域计量器具141台件、加油站在用计量器具102台件、民用三表19433块(电表14830块,水表4603块)。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场监管总局安排部署,重点组织开展粮食购销领域在用计量器具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县登记注册的国营粮食企业5家9台件、58户流通领域经营户61台件计量器具进行全面排查,粮食领域企业使用计量器具全部在检定有效期内。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足,责令企业立即改正,并督促其对临近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按时进行报检。

【食品安全监管】  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进一步完善评议考核体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强化落实食品经营“两方责任”,营造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通过省局评估验收并命名。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召开食品约谈会议3次,检查生产环节75户次,排查发现隐患24个;检查销售环节1490户次,排查风险隐患115个;检查餐饮环节1675户次,排查风险隐患280个,全部完成整改工作。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开展食品药品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节假日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和肉制品、乳制品、餐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重点对肉类、食醋、糖果、乳制品、面制品、酒类、饮料等各类食品检查整治,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等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1236人次,检查461户次,发现问题26个,全部完成整改。全年共完成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1620批次,合格率达99.64%。食品抽检149批次,不合格10批次,餐饮具抽检78批次。有序推进智慧监管,积极推进“互联网+可视化设备”及“陇上食安”一体化智慧监管平台应用,“互联网+透明车间”生产企业完成率100%,小作坊完成率100%,销售环节完成率68.35%,仓储环节完成率100%。256户餐饮服务单位均已安装应用“互联网+明厨亮灶”,其他经营者100%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健全完善“电子一票通”台账。2家食品生产企业已实施产品“一品一码”电子追溯。

【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  抓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每年完成至少4次专项检查,麻精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覆盖率达100%。认真落实新修订疫苗管理法,对疫苗实施最严格的监管,规范疫苗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管理,确保渠道合法,冷链储运合规,质量安全有保障。全面抓好药品及医疗器械监管工作,针对血液制品、注射剂、植入类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飞行检查,加大医疗机构及农村医务室等药物使用专项监督检查,基本药物使用单位监督检查面达到100%,重点检查购进验收、储存、养护环节,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加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风险防控和监督抽检工作,2022年完成药品监督抽检24批次、医疗器械抽检9批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3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6例。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不断完善监管制度机制,聚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和“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两大目标任务,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坚持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与强化日常监管相结合,2022年立案查处并结案药品案件2起(1起为违反GSP规范、1起假药案),罚没款2万元,移交公安机关1起。办结医疗器械案件1起,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办结化妆品案件1起,罚没款0.2万元。

【特种设备监管】  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强化燃气充装、危险化学品容器以及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游乐设施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检查督导特设使用单位128户次,设备498台件次,查出安全隐患38条,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24份,全部整改完毕。

【消费维权】  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20”世界计量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时间节点,在全县各学校、企业、社区、农牧村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覆盖25000人次以上。受理12315网络平台申诉举报39件,其中:举报16件,投诉2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08万元,回访率100%。处理12345群众服务热线5条,办理检察建议4件。

【综合行政执法】   强化市场监管执法,及时发现和查处借疫情不明码标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行为,不间断、拉网式开展市场检查,稳定市场价格。2022年,先后出动执法人员650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950余户次,作出行政处罚53起,罚没款12.32万元,其中涉及“四大安全”行政处罚20起,罚没款11.16万元,责令停业整顿36户。

【知识产权保护】  制定印发《2022年全县知识产权工作要点》,夯实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办理完成市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3起。组织开展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残奥会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14人次,检查经营主体214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43场次,未发现侵犯冬奥会和残奥会标志的行为。全年累计办理各类违法案件8起,结案8起,执行罚没款3.85万元。截至2022年底,授权专利583项,其中:发明专利11件,实用新型310项,外观设计262项,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3.96件;商标申请122件,注册84件,有效注册量400件;拥有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3件;拥有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家,甘肃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