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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年鉴(2023)》—信访工作

发布时间: 2024-03-20 11:14 来源: 《肃南年鉴(2023)》 作者: 县志办 背景色:

【概况】    1981年,经县委研究决定设立县信访室,县委信访室和县人民政府信访室合并为“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信访室”,负责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来信来访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委。1983年,随着机构改革单独设置建立“中共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委信访办公室”,为肃南县委办公室挂牌机构,隶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管理。2005年6月,根据《肃南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肃政发〔2005〕57号)精神,将县委、县政府信访办公室更名为肃南县信访局,隶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管理,以县政府办公室管理为主。2016年3月,根据肃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肃南县政府办公室(信访局、法制办公室、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肃政办发〔2016〕23号)精神,县信访局为县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2019年1月,根据《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县委发〔2019〕7号)和中共肃南县委办公室、肃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县委办发〔2019〕13号),肃南县信访局调整为县委工作部门。

【信访事项办理】    2022年,接待受理和上级部门转送交办群众来信来访以及网上信访共计135件(批)268人次,其中来信3件、来访79批212人、网上信访9件,市、县门户网站反映问题9件,国家及省、市信访局信访系统转送交办14件,市信访局发函转送交办信访事项7件,县委、县政府等部门信件转送交办5件,省委巡视组、省环保督察组等转送交办9件。全年受理交办的信访事项中,交由各责任单位办理的信访事项64件(批)72人次,已办结61件,正在办理3件;以矛盾纠纷调处方式协调化解信访事项69件(批)190人次;不予受理信访事项2件(批)6人次,引导信访人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信访服务】    认真执行党政主要领导信访接待日和县级领导信访接待周制度,印发《2022年度肃南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方案》,明确县级党政领导干部接访时间、接待频次等,不断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县委主要领导主动约访接待群众8批19人次,县政府主要领导接待群众8批14人次,其他县级党政领导接待来访群众15批33人次。强化领导包案化解信访难题机制,筛选14件疑难复杂信访事项,确定由8名县级党政领导包抓落实,定期听取责任单位办理化解进展情况,召集相关部门讨论研究化解措施,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协调意见,14件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得到完整化解8件,部分化解3件,正在化解3件。加大信访督办力度,紧盯上级部门转送交办和本级受理的信访事项,采取电话督办、发函督办和实地督办等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快信访事项办理进度,提高信访问题化解质量,实现案结事了。

【信访法治建设】    深化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等改革措施落地落细,充分发挥政法和信访渠道协调解决问题的作用,推动各类信访问题依法合理分流、妥善处理。按照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要求,在县级信访联席会议的基础上,8个乡(镇)均建立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为召集人,分管信访工作乡(镇)党委副书记、副乡(镇)长为副召集人,各站所(中心)负责人和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夯实基层信访工作基础。积极推行法律工作者、调解委员会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合理理性反映诉求,对群众反映合理诉求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解决,依托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69批190人次,律师参与信访接待4次,各类调解委员会参与信访接待8次,各类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调处化解。

“治重化积”专项工作】    聚焦国家信访局交办重复信访事项,积极与信访人沟通,找准问题症结,加强与法院等相关部门单位协调研究化解措施,千方百计化解信访积案。经多方共同努力,国家信访局第二批交办2件重复信访事项全部办结,两个批次交办肃南县的6件重复信访事项化解率达到100%,未发生倒流现象,全面完成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任务。

【信访宣传】    结合信访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4篇,向《人民信访》《甘肃信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简报》和各级信访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报送信息稿件23篇。将《信访工作条例》学习纳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和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县级领导干部带头作表率,迅速掀起学习宣传《信访工作条例》的热潮。认真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采取集中宣传、电视宣传、网络宣传等方式,先后发放《信访工作条例》单行本500余份、信访政策宣传单1500余份、电视台宣传播放6期,进一步提升干部群众对《信访工作条例》的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