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年鉴2022—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
【政治监督】 忠实践行“两个维护”,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决扛起筑牢守好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的政治责任和历史责任,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回头看”“再提升”工作,巩固拓展整治修复成果。聚焦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集中约谈乡镇、县直部门单位和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114人,对年度考核为“一般”“较差”等次的8名党员干部和“较差”班子的1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告诫约谈。聚焦完善政治监督各项机制,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748份,更新县管干部廉政档案710份,组织“任前考廉”5批66人。聚焦县乡换届纪律风气,严格落实“十严禁”要求,成立8个督导组、2个监督检查组,开展实地督导检查2轮次,回复廉洁意见5322人次,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11人次。
【反腐败斗争】 2021年受理信访举报100件,处置问题线索73件161次,立案33件34人,结案2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人,免予党纪处分给予诫勉谈话1人。立案处置指定管辖职务犯罪案件2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0.8万元。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公检法等部门通报、移送涉法案件23件,立案12件,占立案总数的36.4%。协同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受理涉及政法系统人员问题线索4件,办结4件。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制定《肃南县鼓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细则(试行)》,下发了结告知函6份,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深化以案促教、促改、促建、促治,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落实跟踪督办机制,全年下发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10份,提出意见建议22条。用好用足案件资源,组织8个乡镇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42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
【纠治“四风”】 深化拓展“四察四治”专项行动,制定《肃南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问责办法》,查处突出问题1件。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过紧日子、制止餐饮浪费和节约粮食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落实情况“回头看”,下发纪律要求通知5期,发送廉政提醒短信1200余条,23名领导干部对婚丧嫁娶事项进行报备。督促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以“日常监督+专项监督+重点监督”方式,开展监督检查7次,下发督查通报3期,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1起。大力推广运用“红黄蓝”三级预警机制,全县预警50人次。
【整治“微腐败”】 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细化分解工作任务16项,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保障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深入整治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查处问题3起。认真开展“两清理两整治”专项行动,督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自查银行账户611个,撤销账户49个,收缴存量资金74.46万元。坚持把粮食购销领域、供销社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以“下沉”“嵌入”“室组地联动”等方式,对9个涉粮部门单位和11个供销社系统职能部门专项整治组织部署、思想发动、方案制定、自查自纠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3轮次,发出提醒函12份,督查反馈问题63个,整改58个,整改率92%。充分发挥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平台作用,发现并整改疑似数据1411笔,受理并答复快速举报17件,收缴违规违纪资金3.87万元。
【巡察工作】 围绕“三个聚焦”,对县法院、检察院等9个县直部门及其下属单位、16个农牧村、1个社区党组织开展第七轮巡察,实现十五届县委任期巡察全覆盖工作目标。对十五届县委第五轮、第六轮、第七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进行评估,三轮巡察反馈的1090件整改类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整改率100%。核查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6件;被巡察党组织内部通报批评4人,工作约谈11人。
【自身建设】 加强县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扎实推进委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互促共进。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结合县乡纪委换届工作,选优配强县纪委监委和乡镇纪委领导班子,实现“一下降两提高一优化”。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派驻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设置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4个,派出纪检监察工委1个,派出乡镇监察室8个,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实现县级派驻监督全覆盖。坚持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队伍建设全过程,注重加强政治历练、思想淬炼和专业训练,举办党风廉政建设培训班1期400人次,开展“干部讲堂”8期162人次,参加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基础业务培训41人,选派12名干部参加省、市纪委监委“以案代训”,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