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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县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 2024-01-05 16:08:00 背景色:
索引号 620721003/2020-00391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肃南县公安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肃南县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4-01-05 16:08:00 是否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的精神,为了更好地向社会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肃南县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肃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者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本机关网址:http://www.gssn.gov.cn/。

本机关还将通过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渠道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根据《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需要本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本机关将不予提供。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肃南县公安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肃南县红湾寺镇滨河路12号,邮编:7344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参照国家规定调整;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联系电话:0936—6121421

)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表》可以在肃南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ssn.gov.cn/)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便于查询的特征性描述。

2、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描述,由本机关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正面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登陆肃南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肃南县公安局提交申请。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电子邮箱渠道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将在收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作出补正。

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本机关将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936—592502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