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37/2025-00004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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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财政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5-01-17 15:00:00 | 是否有效 |
肃南县财政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和中心工作,坚持“主动性、及时性、准确性”原则,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政务公开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肃南县财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根据财政部门职能职责在政务公开工作中重点对财政经费、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等内容做到及时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3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程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满足群众个性化合理信息需求。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文件制发的规范性、科学性、合法性,2024年我局发布规范性文件、废止文件数量均为0,行政规范性文件中现行有效数量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积极通过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区等渠道加强政府信息传播,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任务,细化工作职责,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程序,保证信息公开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存在信息公开质量待提高、内容不够简练、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和不足。二是对外宣传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增强。
(二)改进举措:下一步我们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努力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出成效。一是加大内部培训力度。加大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让信息工作人员熟悉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二是进一步加强财政政府信息公开自查和梳理力度,切实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