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126/2024-00043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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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政务中心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4-01-30 17:15:00 | 是否有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公布肃南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2327条,其中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52条、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39936条,甘肃政务服务网发布信息139条。充分运用图文并茂、政策问答、在线访谈等多种方式解读,解读效率有效提升,2023年,共解读各类政策性文件38件,各政务新媒体转载发布政策解读200余条。及时处理答复“网民留言”,回复县政府网站“网民留言”14条,甘肃政务服务网肃南县子站“网民留言”3条,中国政府网“网民留言”1条,“陇商通”留言3条,均按时答复,答复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将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作为为企业和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的过程,严格执行办理程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交流,精准掌握实际诉求,针对性提高办理质量,对答复合理合法但群众不理解的,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2023年收到和处理依申请公开17件,均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对全县各行政机关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集中统一公开,2023年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未制发规范性文件和废止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切实发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的积极作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模块,下设各类子栏目210个,栏目覆盖更加全面准确。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建立政务公开专区11个,为基层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办事指南、政府公报、政策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周检查、月统计、季通报、年考核”的常态化监管机制,对保留的政务新媒体进行人工检查,对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适时进行审核检查,对检查审核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政府部门责任书考核中进行考核,强化监督检查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精细;二是政策解读质量和形式仍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务新媒体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县将严格落实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加大部门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二是加强信息审核发布,严禁出现表述错误、错别字、链接错误、泄露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等内容,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三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确保政策解读与公文办理环节有机融合,提高政策文件解读率,做到群众看得到、听得懂、用得上、信得过、能监督,有效避免误解误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