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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9 16:00:00 背景色:
索引号 620721042/2024-00002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肃南县统计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01-19 16:00:00 是否有效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县统计局始终将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统筹谋划各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由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他各专业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2023年,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3条,部门动态栏目更新信息23条,在市统计局更新信息121条,省统计局网站更新信息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肃南县政府依申请公开办法(试行)》的要求,公布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确保申请渠道畅通,除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全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已按期答复,办结率100%。

)政府信息管理。健全政务信息发布机制,完善政务信息发布制度,结合具体工作实际,确保公开目标、内容、渠道、时限,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工作人员,确保机构人员的稳定性,严格把关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关,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准确、无误,全年未发布规范性文件和无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制度机制为基础,以平台建设为载体,健全信息发布更新机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专栏进行集中发布,及时录入单位领导分工、工作要点、规范性文件等信息,定期对平台栏目内容进行动态维护和数据更新,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

)监督保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在干部年终评议中对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效果进行评议。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有力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进展,同时存在着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与公众的需求结合还不够紧密,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以及公众获得信息的方便性等方面还需要加强。下一步,我局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做到早策划早准备,增强数据解读的针对性,提高政策和数据解读能力,进一步贴近社会需求,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公开数据统计、分析,使数据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