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33/2024-00020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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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明花乡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4-01-19 14:44:36 | 是否有效 |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明花乡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23年,明花乡政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准确、有效、及时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建立起了政府与群众沟通了解的桥梁。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3年,按照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34条,其中:公开指南1条,乡镇领导信息1条,机构概况1条,涉农补贴3条,社会救助77条,养老保险7条,财政预决算2条,村务公开42条;办理答复“12345”热线平台转交问题。全年受理、答复“12345”热线平台派件工单13件,答复率达100%;通过“明花乡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平台主动发布各类工作信息630条,通过“肃南县公众信息网”发布各类工作信息36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明花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强化发布流程,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先审后发、授权发布,三级联动,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在乡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增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咨询、政务公开查询、综合服务等窗口,公开资料展示架,自助服务终端一体机等硬件设备,不断加强线下政务公开工作实效。同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目明花乡专栏中,增设村务公开栏,下设“村情概况、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三个栏目,进一步规范了村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机制。我乡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时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申请不规范、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进行整改,强化监督检查,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公开条例的行为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条例》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公开内容的实用性不够,政府信息公开更新不及时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乡将补齐短板:一是加强《条例》的学习领会,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规范、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增加受理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