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122/2024-00006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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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医保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4-01-19 11:14:48 | 是否有效 |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肃南县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县政务公开办高度重视和关心指导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公开理念,扎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创新方式、扎实推进、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规范主动公开标准,优化网上政务服务,严格依申请公开流程,加强政策解读和社会热点回应,政务公开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政府信息,紧紧围绕医疗保障中心工作,加大重点领域(医保服务、基金监管)、权责清单、政策文件、计划总结等信息公开力度。2023年,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7条,部门动态栏目更新信息12条,市医疗保障局更新信息17条,省医保局网站更新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依托门户网站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通过电话、通讯等方式保证公民能快速了解公开的政府信息。2023年,我局收到和处理依申请公开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健全政务信息发布机制,完善政务信息发布制度,明确信息发布审核领导和工作人员,严格把关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关,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准确、无误,避免发布的信息出现数据不实、依据不充分的情况,给政府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制度机制为基础,以平台建设为载体,健全信息发布更新机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专栏进行集中发布,及时录入单位领导分工、工作要点、规范性文件等信息,定期对平台栏目内容进行动态维护和数据更新,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
(五)监督保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在干部年终评议中对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效果进行评议。通过问卷调查、“好差评”系统等方式向群众了解对医保工作的满意度。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有力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占比较小、及时性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质量不够高,政策解读的形式单一。
(二)改进措施。一是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及时准确发布上级部门制定的医保政策法规,及时解答参保群众迫切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质量。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