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40/2024-00007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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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住建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4-01-18 16:58:47 | 是否有效 |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服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根据规定,现将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严把审核审批关,在肃南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00余篇;“肃南住建”微信公众号发布和转载各类信息190余篇,累计关注人数达143人,累计阅读量达30000余人次;在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0余条,解读政策性文件5件。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市县政务公开等有关工作要求,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工作信息,依法依规开展保密审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进一步使公众更全面了解时政热点,我局借助已开通的“肃南住建”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住建领域公示公告、工作动态和惠民政策等内容,按要求及时转载发布国家、省、市相关新闻信息,同时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和发布“三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无误。
(五)监督保障情况。局机关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审核、上传和后台维护等工作,持续强化责任落实,局党组定期分析研判政府信息公开风险点,不断强化监督管理。积极组织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相对于人民群众的关切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不足。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个别信息公开、信息公开范围、公开程度把握不准;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新渠道、新模式的运用不够广泛,主要以县内网站为宣传主阵地,受众数量有限;三是公开内容尚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大众需求,公开的便民性有待提高。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系统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和答复成效,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创新多元化解读方式和平台,通俗易懂地解读重大民生政策,高质高效回应好群众关切。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一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继续强化公开意识,切实提升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公开工作主动抓、坚持抓的自觉性。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模式。在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借助微信公众号、现场宣传活动、单位电子屏等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探索灵活、高效、生动、多元的信息宣传方式;三是提高公众政务参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桥梁,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