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126/2023-00019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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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政务中心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肃南县政务服务中心 |
生成日期 | 2023-02-15 11:18:34 | 是否有效 | 是 |
肃南县通过优化升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宽公开范围,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现公布肃南裕固族自治县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肃南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市政务公开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健全政务公开平台栏目,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着力抓好平台维护、日常管理、政策解读、重点领域信息发布、网民留言回复等工作,政务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
(一)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各类政务信息,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甘肃政务服务网、电视广播等载体,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和各类政务信息,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全面公开。2022年度,我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419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7040条,甘肃政务服务网肃南县子站发布动态信息197条、各级政务新媒体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070条、广播电视报纸等其他平台发布信息1309条。
(二)依申请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肃南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制度,采取专人督办、及时沟通等措施,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各项工作。2022年,我县处理依申请公开12件,已全部按期规范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加强内容审核和监测监管,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政府信息的准确性和严肃性。按照《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县司法局对我县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截至目前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5件,并按要求在肃南县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性文件专栏内集中公开发布并解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向基层延伸,梳理编制村务公开标准目录,优化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新开设村(居)务公开专栏、助企纾困、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决策草案意见征集反馈、政务公开专区等29个栏目,健全功能设置,加大共享力度,使群众获得政府信息源头更加集中。
(五)监督保障。一是及时调整肃南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分管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二是安排专人每周对全县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开展读网检查,对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适时进行审核,对检查审核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部门责任书考核,提升了监督检查效果,为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部门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高,存在被动公开的情况。二是政策解读力度还不够,形式不够灵活丰富,内容单一。三是个别部门对信息公开专栏的更新维护不够及时,公开的信息数量和质量不高。
下一步,我县将严格落实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继续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医疗卫生、义务教育、政府采购、社会救助、涉农补贴、保障性住房等领域积极发布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二是加大政策性文件解读发布力度。按照“解读是常态、不解读是例外,发布与解读同步”的原则,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主动公开信息,应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多种形式丰富解读形式,及时进行解读。三是做好涉敏涉密和个人隐私信息排查工作,做好第三方检测反馈问题的整改和政务公开发布人日常信息排查双保险,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确保政务公务及时高效、安全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