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75/2023-00002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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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3-01-17 15:05:00 | 是否有效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肃南县分中心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中心通过各类信息平台共发布信息925条,其中: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各类交易信息674条(含建设工程类信息137条、政府采购类信息534条、国土矿权产权类信息3条);通过肃南县政府网站发布政务信息70条(均为部门动态);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和政策解读信息181条。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认真执行信息审核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结合工作实际,采用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信息,同时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着力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不断拓宽信息公开范围。目前,中心主要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肃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和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
(四)监督保障情况。中心要求公开的信息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对公开的信息要求由相关股室、分管领导和中心负责人严格把关后发布,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认真自查、梳理,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尚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督促检查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学习力度不够、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深入贯彻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积极探索,对症下药,精准施策,积极推进信息公开方式,切实拓宽公开渠道,加强群众宣传和引导,优化信息公开服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