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37/2023-00003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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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财政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3-01-17 11:05:00 | 是否有效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政府办大力指导下,肃南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大力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落实情况。2022年县财政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文件共143份。一是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主动向社会公布的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二是围绕2022年县政府政务公开主要工作任务中涉及的财政任务,包括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文件等。三是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方面相关政策措施、解读、资金安排。四是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2022年县财政局网站收费清单改革专栏发布及转发相关政策文件8条。五是审核公开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的预决算财政资金、“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财政方面的信息公开86条。
(二)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的工作计划,把落实信息公开作为全年一项重点工作,做到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有力,措施得当。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程序,保证信息公开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建立政务公开监督机制,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1.有些信息发布不够及时;2.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丰富;3.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丰富管理方式,及时主动公开相关政务信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效率。
二是规范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在严格信息审核制度基础上,加强规范信息公开的格式、内容,强化严谨、细致的作风,保证信息的科学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是进一步深入挖掘财政系统可公开信息,提供更丰富翔实的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