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36/2023-00004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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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发改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3-01-17 10:35:00 | 是否有效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肃南县发改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与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日常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遵循廉洁、务实、勤政、高效的原则,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等,明确责任要求,有效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透明。
(一)主动公开情况。县发改局认真落实县政务公开办要求,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深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领域“十四五”发展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等信息23条。
(二)及时回应舆情。及时处理“网民留言”和“12345”热线答复,2022年处理12345热线市民咨询2件。
(三)依申请公开。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共计1件,皆为自然人申请,1件都是通过信函渠道申请,已处理完毕1件。没有产生因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监督保障。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准备公开的信息进行各科室、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的三级审核后再对外发布,确保信息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县发改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接受人民监督,公开透明回应群众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县发改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群众知晓度低、参与感弱的问题。受生活习惯、文化氛围等因素影响,群众了解政府信息更多倾向于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通过专门政府网站了解政府信息的比例不高,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3年,县发改局将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就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工作信息、重点领域信息、财政等信息及时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使政府信息公开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