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40/2023-00014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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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住建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3-01-16 21:36:07 | 是否有效 | 是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我局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严格遵循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市县政务公开等有关工作要求,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工作信息,依法依规开展保密审查。重点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
(二)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在肃南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60余篇;“肃南住建”微信公众号自2022年10月开通以来发布信息20余篇,阅读量达2000余人次,粉丝44个;在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0余条。
(三)政策解读和回应舆情热点情况。在“肃南发布”、“肃南融媒”等新媒体上发布与我局工作密切相关的权威声音,围绕群众关切的政策热点,进行长期跟踪转载,同时立足实际,挖掘特色信息,2022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解读政策性文件2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暖气不热、天然气入户不能使用等问题,我局积极回复市民咨询,并安排专人处理相关问题,进一步增强市民的满意度,2022年我局答复12345热线留言42条。
(四)政务新媒体矩阵管理。为进一步使公众更全面了解时政热点,我局于11月开通“肃南住建”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住建领域政策公示公告,工作动态,按要求及时转载发布国家、省、市新闻信息,严格落实“三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准确。2022年“肃南住建”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条。
(五)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22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3件,其中人大代表意见建议8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目前,已按要求全部办结。
(六)政务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我局所有政务信息公开均免费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居民群众关切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深、不够细;二是公开内容的广度、深度和公开的形式等方面需进一步研究完善;三是对各相关股室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有待加强。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通过以下工作进行改进:一是严格按照省、市、县政务公开的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宣传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措施,扩宽政务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鼓励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信息的发布和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法治、高效、阳光的服务型政府建设;二是规范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重点做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务信息公开;三是继续加大社会广泛关注的和住建工作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保障性住房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信息;四是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