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120/2023-00002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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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科技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3-01-16 21:24:59 | 是否有效 |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22年,肃南县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不断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全年共公开政务事项8项。
(二)政府信息管理和服务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通过县政府网站、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等,进一步规范公开栏目,完善公开内容。
(三)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程序,确保网站内容发布权威准确。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发布4条,未发现严重问题,未发生网络安全事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今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与《条例》的要求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不足,表现为公开信息内容还不全面,公开形式单一等。
(二)改进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对接,进一步梳理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充实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确保“放管服”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督促检查。三是进一步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自觉性,更好地实现科技工作的公开化,透明化,使公众充分享受到政府网站带来的便捷服务,进一步发挥科技在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四是借鉴先进单位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放管服”改革等方面加大力度,不断拓宽政务公开的范围、领域和手段,进一步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动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