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持续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公开透明,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自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3条,其中:网站信息262条,新媒体信息451条。全年未发生涉及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索引号 | 620721046/2023-00002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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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司法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3-01-16 21:11:18 | 是否有效 | 是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持续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公开透明,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自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3条,其中:网站信息262条,新媒体信息451条。全年未发生涉及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与群众的需求相比,尚有不足。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政策类政务信息公开较少,政策解读不到位;政务公开的形式不够多样化。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对相关人员强化培训指导,加强思想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提高对政务公开的认识;二是拓展法治建设信息内容的公开,加强依法治县业务宣传;三是拓展政务公开载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公开各类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