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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18 11:00:00 背景色:
索引号 620721045/2022-00002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肃南县公安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01-18 11:00:00 是否有效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肃南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抓住重点,攻克难点,打造亮点,打牢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坚实根基,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有效确保了全县社会治安大局和谐稳定。肃南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从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入手,借助网络载体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提升公安机关服务群众的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肃南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0年版),对《肃南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方式和时限等要求,为全面、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及时对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学习,主动公开

肃南县公安局认真组织各所队室深入学习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认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任务,提升了执行力,增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更加积极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力度,确保做到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

(三)积极协调,共同落实

肃南县公安局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各所队室把此项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明确主管负责人,落实了各所队室在信息发布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并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给予了充分保障,积极坚持把业务精、素质高、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岗位,形成了统一协调、快速高效的信息发布工作格局。

(四)拓展形式,增强效果

肃南县公安局积极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形成了网上和网下同步公开,传统载体和新型载体结合的工作模式。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向公众公开各类信息,提供各类咨询,接受群众申诉和报警,在线办事办证。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作为各所队室年度工作综合考评的一项内容,不断提升各所队室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整体推进不平衡。由于公安业务工作的特殊性,部分事项涉及警务工作秘密,不宜对外公开,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推进。二是主动适应社会及人民群众的需求,拓宽公开渠道及形式,群众参与互动还不够;三是宣传引导力度不够。总结提炼运用新媒体宣传改革成效方面的经验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并认真加以改进:一是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主要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二是进一步强化人员培训。统筹规划、科学安排,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开展平台操作、信息编辑等专题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岗位民警的应用技能和水平。三是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四是完善内部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完善审查更新、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