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42/2021-00002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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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统计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1-01-29 15:04:51 | 是否有效 |
今年以来,县统计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统计信息公开透明、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抓手,增强发布时效,切实丰富扶贫信息发布内容,积极主动做好统计信息发布和服务,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肃南县统计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坚持信息主动公开原则,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建立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组研究制定了《肃南县统计局政务公开制度》《肃南县统计局党务公开制度》等制度,对政务公开的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公开的方式等进行规范化管理,要求凡是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都要及时、主动公开,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所有公开内容由各科室提供并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予以发布,重大信息由主要领导签发。实行严格的挂网信息双人把关制,保障网站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三)编制公开指南,更新公开目录。我局及时对公开目录、指南等进行更新,对统计工作职能职责、领导信息、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内设机构等方面情况及时进行了公开。
(四)严格信息审查,增强保密意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甘肃省统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增强保密防范意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政策规定,严把信息审核关,本年内发布的各类信息均真实、准确,没有发布虚假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省、市统计网站等,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对重大统计会议、重大统计活动等政务信息及时进行公开。全年共公开各类统计信息分析276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5条,省市统计网站平台公开各类信息分析271条。
(六)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严格遵守有关工作要求,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一律未予公开,并认真进行了存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县政府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加载的及时性不够,仍存在公开内容不完整的情况;二是个别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不够,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还不够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单一。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继续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扩宽公开深度和广度,切实按制度、按程序、按时限公开。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化理论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营造贯彻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督促局机关各科室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结合统计系统行业特点,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
二是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统计数据信息分析及相关重要信息,第一时间在政府网站和省市统计网站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和更新。
三是加强舆情监控。建立健全统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统计舆情和民生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四是强化制度保障。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检查考核、表彰奖励以及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促进我县统计事业健康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