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97/2024-00011 | 发文字号 | 肃政办发〔2024〕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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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工信商务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4-04-25 14:40:00 | 是否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省市驻肃)各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
《肃南县2024年“惠聚魅力肃南·悦享美好生活”专项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肃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4日
肃南县2024年“惠聚魅力肃南·悦享美好生活”专项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开展“2024消费促进年”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稳定器作用,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激发消费活力,推动全县经济稳步增长。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旨
以促消费稳增长为目标,以提振消费信心、丰富消费供给、激发消费市场活力为主线,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百姓得利原则,围绕节日消费热点,营造全县动员、全县参与、全民盛惠的消费氛围,全面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市场稳步繁荣增长,力争在振经济、促消费、惠民生领域实施一批有特色、有水平、有实效的专项促消费活动,助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自治县成立70周年献礼。
二、总体安排
活动名称:肃南县2024年“惠聚魅力肃南·悦享美好生活”专项促消费活动
活动时间:2024年4月—2025年2月(具体时间节点以公告形式发布)
三、资金来源
本次专项活动资金共160万元。其中:县财政配套资金150万元,银行机构筹措资金3万元(农业银行肃南县支行2万元、县农村信用联社1万元),商户及企业筹措让利促销资金7万元。
四、活动内容
(一)活动对象:县域内所有居民及来肃人员。
(二)实施范围:全县各类自愿申请加入的商超、百货、家电、餐饮、住宿(含星级民宿)、景区景点、社会加油站等企业和商户。
(三)活动项目
1.“关爱特殊群体·让消费更暖心”主题促销活动。为进一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全县困难特殊群体的温暖关怀,决定对全县7000多名60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低保户、特困人员等特殊人群定向发放30元标准的电子消费券,特殊人群可在县域内参加活动的各企业及商铺购买物品。
活动时间:2024年4月-2024年6月
安排资金:25万元
2.“喜迎县庆·乐享消费”主题促销活动。以肃南裕固族自治县70周年庆祝活动为契机,发挥会展活动对消费的拉动作用,积极接纳八方游客,引导县内西至哈志、良友酒店等各大酒店承办县内外各类会议、培训活动,积极举办裕固风情特色美食节、农特产品和文旅商品展销会、中蒙商贸交流会、服装贸易会等各类综合性经营活动,激活“中国丝路大赛马”等品牌赛事,迎接各类夏令营、研学游、暑期游等活动,吸引更多游客来肃旅游,带动吃住行游购娱一条龙服务。围绕肃南各景区打造县庆休闲游精品线路,鼓励马蹄寺、文殊寺、裕固风情走廊、巴尔斯、外星谷、神鹿公园景区景点开展登山、徒步、游玩等活动,充分释放文旅消费潜力。与此同时,为给游客提供一次独特的民族文化体验,深刻感受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的氛围,县庆三天将在指定地点定向扫码发放100元标准的电子消费券,可参加美食节促消费活动。
活动时间:2024年7月-2024年8月
安排资金:40万元
3.“欢乐国庆·嗨购肃南”主题促销活动。抢抓“中秋、国庆”双节消费黄金期,充分挖掘消费热点,支持企业、商户以旅游景点、乡村农家乐、度假村(民宿)、夜间经济、外摆经济、展览展销等为载体,开展覆盖老字号、餐饮美食、文化娱乐等多个领域的主题促消费活动,通过举办丰收节、美食节等活动,全面促进休闲消费、餐饮消费、文化消费和商品消费等多样化消费,打造各业态消费亮点。发挥秋季资源优势,吸引省内外游客到我县避暑景区、主题公园、休闲民宿、特色夜市等场所游玩,增加消费场景,完善配套服务,通过发放消费券,带动餐饮住宿、户外用品、旅游商品、应急用品等消费,满足广大县内外消费者游、购、娱多元沉浸式体验,激发消费活力。
活动时间:2024年9月-2024年10月
安排资金:25万元
4.“畅享暖冬·寻味肃南”主题促销活动。抢抓传统金秋消费黄金季,联合重点商贸和餐饮企业,多层次、多方位组织开展电商直播带货、农产品产销对接等促消费活动,拓宽我县牛羊肉、藜麦、鹿产品、蘑菇、酥油、酸奶等特色农产品产销渠道,提升“肃南牦牛肉”“肃南甘肃高山细毛羊肉”“草原惠成”“祁尔康”“裕藜香”等网销地域品牌。广泛动员电商企业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线上+线下”模式,全面开展专题营销、促销活动,全力推动实体商贸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繁荣活跃消费市场,宣传推广肃南农特产品,扩大区域品牌知名度,进一步发挥电商助力乡村振兴的作用。
活动时间:2024年11月-2024年12月
安排资金:30万元
5.“新春迎福·乐享肃南”主题促销活动。借势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与消费旺季,集中推出形式多样的让利、返利、打折优惠活动,在日用品、家电、餐饮等行业开展促消费稳增长电子消费券促销活动,充分发挥政府补贴、企业让利等政策措施叠加优势,集中推出优质商品、优质服务、优惠价格跨年礼包。组织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年货节”“将年味带回家”等系列促消费活动,鼓励人口较为集中的乡镇举办年货大集。同时,鼓励餐饮企业春节不打烊,以“除夕宴”“迎春宴”“团圆宴”等为重点,开展让利、返利、打折等优惠活动,引导餐饮酒店扩大网上订餐、线下配送等餐饮消费模式。
活动时间:2025年1月-2025年2月
安排资金:30万元
五、职责分工
县工信局:负责本次促消费活动的方案制定和组织协调,审核确定参与促消费活动企业名单,发布促消费活动公告,与邮储银行肃南县支行、市银联公司签订三方协议,指导企业做好促销活动,核实电子消费券资金情况,将资金拨付银联公司,督促做好核销工作。
县文旅局:审核确定参与活动的景区名单,指导参与促消费活动景区做好促消费各项工作。县民族歌舞团以歌舞等形式配合县工信局做好促消费各项宣传活动,调动广大群众消费热情,营造良好促消费氛围。
县财政局:负责本次活动财政资金的筹措、拨付。
县统计局:负责提供商贸流通在库限上企业和样本监测企业名录及其销售情况,加强消费领域统计监测。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报名商户的信用信息审核及促销产品质量监管。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宣传促消费活动政策,动员区域内商户积极报名参与,营造良好氛围。负责统计本乡(镇)特殊困难群体人数,向特殊人群定向发放电子消费券,特殊人群每人只享受一次扫码活动,不可重复扫码享受。红湾寺镇和大河乡配合县工信局做好促消费活动的启动仪式,鼓励辖区内特殊人群参与促消费启动仪式的消费券发放活动。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本次促消费活动宣传工作,配合县工信局在“山水肃南”“肃南发布”等小程序、公众号及时发布本次活动信息。
邮储银行肃南县支行:配合县工信局制定本次活动实施细则;负责做好企业及商户主体录入、“多邮惠”公众号促消费电子消费券发放、配合市银联公司做好核销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成效。为确保促消费活动顺利进行,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责任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任务、程序标准和绩效要求,细化工作方案,靠实工作责任,推进工作落实。
(二)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相关部门要通过电视、网络等方式,大力宣传本次促消费专项活动,把县委、县政府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坚定信念传导到全社会、各层面,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动员各参加活动的企业充分运用电商平台、自媒体和抖音等视频平台,积极宣传发布促销活动信息,调动广大群众消费热情,营造促消费的良好氛围。各乡(镇)要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指导、开展文化活动、农特产品展览展销、电商直播等丰富多彩的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好促销活动。
(三)强化安全管理,夯实活动基础。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各商贸企业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责,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意识,严防哄抢、踩踏等安全事件发生;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消防等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强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活动安全,成效明显。
(四)加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多方位、多层次、高效率处理消费投诉,营造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的消费环境。
(此文有删减)
附件2
肃南县2024年“惠聚魅力肃南·悦享美好生活”专项促消费活动实施细则
为加快推进我县商贸流通领域高质量发展,促进消费增长和潜力释放,激发消费活力,根据《肃南县2024年“惠聚魅力肃南· 悦享美好生活”专项促消费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肃南县商贸流通企业促消费活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参与零售业、重点商贸企业促消费活动具体规则及商户申报流程。促消费活动的消费券面额共有六种,单次消费只能使用1张消费券。其中20元、50元、100元标准的电子消费券,不限消费人群和消费场景,用于全县零售、餐饮、家电、住宿(含星级民宿)、景区门票以及限上商贸企业和限下样本监测企业(商户)消费。消费者在入选的企业消费满80元,可使用1张20元电子消费券;消费满200元,可使用1张50元电子消费券;消费满400元,可使用1张100元电子消费券。
30元标准的电子消费券,只限于特殊人群定向扫码享受,消费者可在全县零售、餐饮、家电、住宿(含星级民宿)、景区门票以及限上商贸企业和限下样本监测企业(商户)消费。特殊群体在入选的企业消费满60元,可使用1张30元电子消费券;
100元标准的电子消费券,只限于定向扫码享受,消费者可在县庆美食节摊位进行消费,消费满300元,可使用1张100元电子消费券;
300元标准的电子消费券,只限用于参加家电“以旧换新”及家电促消费活动,消费满1200元,可使用1张300元电子消费券。
每期活动资金按具体活动项目分配,当期沉淀资金转入后一期活动使用,当年沉淀资金转入后一年活动及促消费宣传使用。
自县上公告发布之日起,各企业、商家自主报名参加。商家在邮储银行报名参加,报名期限截至4月18日,报名截止后,邮储银行将参加商户名单上报县工信局,县工信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对企业信用等方面进行审查后,确定参与活动的商家,并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录入网上核销平台参与2024年促消费专项活动。县统计局向县工信局提供限上企业和限下样本监测企业名录,经县工信局汇总后,会同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审查,确定参与活动的商家,录入网上核销平台,参与促消费活动。县工信局会同县统计局督促指导参与商家开展促消费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报名提交资料清单: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行资料、法人手持身份证照片(店内、店门口)。
二、银行机构平台自主促消费和商家让利打折促销活动。此项活动由农行肃南县支行、县农村信用联社、民贸公司(裕丰超市、贸汇超市、贸顺超市、永利五金店)4户租赁商户、桦树林农畜产品店、张掖云牧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肃南分公司自主开展促消费活动,银行机构和商家在上年自主开展促消费和让利打折促销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促消费活动的方式和内容,加大宣传力度,使自主促销活动取得成效。县工信局、县统计局负责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做到应统尽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