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50/2024-00069 | 发文字号 | 肃政办发〔202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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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农业农村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4-03-07 17:40:00 | 是否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省市驻肃)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2024年肃南县稳定粮食生产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肃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7日
2024年肃南县稳定粮食生产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关于粮食安全的部署要求,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切实稳定粮食面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张掖市稳定粮食生产行动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24〕2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格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种业振兴行动,提升农业科技支撑水平,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二)主要目标。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1万亩,粮食产量稳定在4.67万吨以上,其中小麦播种面积1.5万亩,大豆播种面积0.04万亩,油料播种面积0.05万亩,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产量稳定增长。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制度,健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体系,守住全县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坚持“以补定占”,分类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补充的耕地数量真实、质量可靠、产能不降。落实“长牙齿”硬措施,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坚持良田粮用,永久基本农田重点保障小麦、玉米、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种植,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加强动态监测,有效防止耕地“非粮化”。(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着力提高耕地质量。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扩规模、提质量、强管护,把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适宜耕作、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现代化良田。严格落实高标准农田“1+3”政策体系,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4.2万亩。优化农田林网布局,强化灌溉设施管理,夯实农业生产基础。巩固撂荒地整治成果,持续抓好撂荒地排查整治。以明花乡为重点,积极争取项目,逐步有序推进盐碱耕地治理,不断提升耕地质量。(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全面实施农业节水。按照《甘肃省农业节水方案(2024-2026年)》《中共张掖市委关于建立健全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打造新时代全国节水型社会新标杆的决定》《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肃南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0-2030年》《中共肃南县委肃南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打造新时代节水型社会建设新标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持续改善农田基础设施,重点推行“小块变大块、水肥一体化”高效节水灌溉模式。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纯井灌区推广膜下滴灌、水肥一体化、垄膜沟灌等节水增效技术,沿山冷凉灌区推广麦类机械微垄沟灌、马铃薯垄作沟灌、膜下滴灌和保护性耕作等节水技术,新增以膜下滴灌为主的水肥一体化面积3万亩。继续推进“四抓一打通”工程建设,实施东滩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重点解决老(旧)骨干渠道输配水能力不足问题,提高农业用水保障能力。逐步推进明花、前滩等灌区“智慧水务”建设,引导有条件的灌区稳步开展数字化建设。(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扎实推进种业振兴。深入实施种业振兴“五大行动”,加快建设玉米制种基地,巩固提升肃南县玉米制种品质。制种玉米繁制种面积稳定在0.2万亩。强化农作物新品种权保护。加大制种企业和种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种子、非法制种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五)实施单产提升工程。持续开展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抓点示范和单产提升行动,集成配套各类资源,精准管控各个生产环节,建立以密植高产精准调控技术模式为支撑的单产提升项目,对全县小麦种植户给予每亩100元左右的政策补贴;实施粮食作物节水灌溉奖补措施,对符合条件种植的小麦种植户每亩奖励补助60元,对符合条件的其它粮食作物使用配套滴灌设施的每亩奖励补助40元;继续实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项目,稳步提高种粮农民收益。稳步扩大两年三茬推广面积,实现“以秋补夏、以经补粮”,有效缓解粮、经、饲争地矛盾,不断提升单位面积产出水平。扎实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等化肥减量增效综合技术措施,科学控制和减少化肥施用总量;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普及智能化、专业化、绿色化防控技术。(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不断提升装备水平。持续深入实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大力推广玉米、小麦精量播种技术、分层施肥技术、北斗导航农机智能化技术,加大精量播种机推广力度,减小种子损伤率,增加出苗率,减少种子用量。积极做好低损收获试验示范和机收减损监测工作,加大收获技术指导,加强农机手规范作业培训,提高操作人员技术规范操作和机具调整能力,持续提升机收减损水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切实加强防灾减灾。加强农业灾害监测预警,强化部门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严格落实“呼应叫醒”机制,确保预报预警信息到户、防灾减灾措施到田。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和作物生育进程,制定防灾减灾技术方案,落实防灾减灾关键技术,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织牢农业保险“安全网”,将小麦、大田玉米、制种玉米列入农业保险范围,推动农业保险“保成本、保价格、保收入”,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加强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控,压实属地责任,推动小麦“一喷三防”、秋粮“一喷多促”等技术措施常态化,力争将重大病虫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气象局、县应急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积极壮大粮食经济。大力扶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粮食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进一步提高粮食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组织化水平。鼓励和支持各乡(镇)积极探索“企业+基地+农户”的合作模式、订单种植销售的产销对接模式和耕种收托管的社会化服务模式。深入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减少生产、流通、加工、存储、消费等环节粮食损耗浪费。(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属地责任。各乡(镇)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进一步完善粮食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和“一把手”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主动过问抓落实,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建立领导包抓机制,采取乡(镇)领导包村、乡(镇)干部包户的方式,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粮食目标任务落实到户、到地块、到品种,确保粮食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要落实指导、协调、服务职责,各司其职、紧密衔接,齐抓共管、合力推进。
(二)加大政策扶持。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好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强化对各类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的支持保障。坚持把粮食生产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积极引导形成多方投入格局,切实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政府抓粮的积极性。鼓励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粮大户有序流转土地,优先发展粮食生产。鼓励经营化生产组织积极参与开展机种机收、病虫害统防统治、代耕代管等社会化服务,不断提升粮食产能。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平台,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和粮食生产各类扶持政策,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牧民群众主动适应新政策、树立新理念、掌握新技能,提高保粮意识,充分调动种粮积极性,提升粮食生产规模化水平。围绕粮食生产、收购、储备、加工、流通、节约等环节,做好典型宣传和示范引导。切实提升全民粮食安全意识、节粮减损意识,推动爱粮、节粮、减损和健康消费成为社会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