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03/2023-00010 | 发文字号 | 肃政发〔2022〕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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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2-12-16 17:50:00 | 是否有效 | 是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省市驻肃)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按照《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县司法局对我县现行有效的3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县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经研究决定对《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草原条例实施细则》等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肃南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