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03/2023-00254 | 发文字号 | 肃政办发〔2023〕1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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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政府办;肃南县交通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3-12-07 16:36:07 | 是否有效 |
解读链接:图解 | 关于《肃南县推进城乡客运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出行实施方案(2023-2025)》的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省市驻肃)各部门、单位及有关企业:
根据《张掖市推进城乡客运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出行实施方案(2023-2025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肃南县推进城乡客运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出行实施方案(2023-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肃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7日
肃南县推进城乡客运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出行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全面落实市委书记、市长“每月一题”面对面解决群众出行问题座谈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道路运输组织结构,提升道路客运服务保障能力,着力解决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群体出行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丰富的个性化、定制化、多样化出行需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交通强国”战略部署,以积极筹备创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交通主导、出租汽车补充、网约租赁辅助、农村班线支撑、智慧交通赋能”的现代化交通客运体系,推动出行设施配套完善、运输服务结构合理、政策措施保障有效,促进群众出行质量显著提升、道路客运服务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有效提升群众脚下的幸福感。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客运结构,持续提升出行便利
1.推动公共交通延伸覆盖。一是积极筹备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借鉴临泽县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经验做法,结合我县实际,巩固完善“城乡一体、统一运营、票价一致、服务均等”公交运营新模式。二是提升服务品质。坚持公共交通的公益属性,积极打造敬老爱老城市公交线路,加快低地板及低入口公交车推广应用。全县统一特殊人群乘车优惠政策标准,保障老年人、残疾人、现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乘坐公共交通优惠政策。设立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动态评估调整公交线路,优化公交站点设置覆盖,加强公交价格调控和运营效率提升,促进县域内公共交通提质升档,为群众出行提供便捷选择。(牵头单位:县交通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退役军人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政府信息中心、县交投公司)
2.巩固客运班线稳定运行。一是改革补贴机制。严格执行省市县农村客运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出租车油价补贴相关政策,建立以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为主的分配评价导向,重点向偏远乡村线路倾斜,将农村客运和城市交通奖励资金涨价部分由县级财政统筹,主要用于出租车、公交车等运营车辆更新新能源纯电动汽车的政策性补贴,鼓励运营车辆小型化和新能源化,稳运营、提效率。二是创新运营模式。优化乡际班线运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向周边乡镇延伸和现有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机动设置班次密度和发车时间,增加运营频次。打造“客运班线+区域经营+预约响应”等农村客运组织新模式,试点培育农村“微公交”和包车服务,提升服务便利性。三是推动运邮融合。积极筹备开展线路和融合站点示范创建,促进班线客车带货和参与邮件快递配送业务,增加营运收益,稳定班线运行。(牵头单位:县交通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邮政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培育运输业态,不断丰富出行选择
1.加快出租汽车改革。按照省市县要求,尽快出台《肃南县出租汽车改革方案》和《肃南县网约车经营服务实施细则》,统筹融合发展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完善服务业态,扩大出租汽车网络、电话预约服务覆盖面,实行错位发展,丰富群众出行选择。贯彻道路运输价格改革要求,参照甘州区完成我县出租车价格调整工作,建立巡游出租车油价联动和运营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出租汽车运价,共同维护出租汽车行业和社会稳定。(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司法局)
2.大力发展定制客运。鼓励道路客运经营者或获取道路客运许可的社会力量开展定制客运,放宽定制客运经营主体和准入车型,鼓励发展满足条件的5座乘用车参加定制客运。积极引导并规范开展通勤班车(包车)、旅游客运专线、商务快客、短途驳载、景区微循环客运专线等定制服务、特色业务,积极探索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旅游客运新模式。(牵头单位:县交通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
3.扶持壮大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公共交通市场主体,鼓励道路客运企业加强市场资源整合,推动县域范围内经营主体重组,引导社会资本参加道路客运服务、站场建设,支持客运企业与学校、景区对接,积极参与接送学生、研学保障、运送游客等出行服务。扶持发展汽车租赁,统筹推进班线客运、旅游客运、汽车租赁等业态融合兼业经营,形成不同运输业态协同发展局面。(牵头单位: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鼓励运营车辆转型。全面落实《张掖市绿色交通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张政办发〔2022〕83号),引导企业主动适应客流变化的特点,坚持绿色、低碳方向,鼓励企业淘汰传统车辆,优先选择新能源车、小型客车参与旅客运输,新购置参与公交、出租、定制线路运输的车辆必须采购新能源车,不断提高新能源车辆从事交通客运的比例,推进节能减排、降本增效。(牵头单位:县交通局、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完善基础设施,着力提升出行能力
1.优化站场设施。坚持适度优化原则,在县公用型客运站增设出租汽车专用停车位,增设旅客分流通道和导引标志,协调改建县公用型客运站站内候车和旅客通行设施。(牵头单位:县交通局、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公用型客运站)
2.优化客运场站功能。将县公用型客运站纳入国有企业管理范围,由肃南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监督管理。坚持适度优化原则,引导县公用型客运站拓展游客集散、车辆租赁、商务会展等功能,打造城区集中换乘枢纽。坚持“一站多点”布局,优化设置班线车在旅游景区、城区内停靠点,推动公交站点资源向班线车辆开放,延伸班线服务半径,方便群众就近便捷乘车。实施县公用型客运站“强站便民”行动,对县公用型客运站进行“母婴休息室”和“无障碍通道”等设施升级改造;实现客运站医疗急救箱全覆盖,不断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加大充电桩等配套建设,保障公共交通工具高效运营。鼓励客运站进驻邮政快递及电商、便利店等业态,构建集零售、寄递、候车等服务多元型客货邮融合站点,丰富出行服务内容。(牵头单位:县交通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总工会、县卫健局、县工信局、县邮政公司,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公安局)
3.优化公交站点布局。制定公交设施改造更新专项规划,将城市公交停靠站点改造建设纳入城市更新改造,统一规划、合理建设港湾式停靠站点和旅客乘车平台,有效改善候车环境。加快城市公交电子站牌建设,为群众提供智慧交通便捷服务。完善学校、医院、站场等区域车辆停靠设施,优化交通组织。合理划定班线客车、旅游客车、租赁汽车、出租车、网约车等营运客车停车区域,制定优惠措施,实现停车资源共享共用。(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医院、县民族医院)
4.优化智慧交通体系。依托市大数据中心管理智慧平台,整合数字政府、雪亮工程等信息化资源,对接全市道路运输动态监管综合服务平台和“四好农村路”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功能,实现部门衔接、市县对接。利用金张掖快办、山水肃南APP,全面开发便利出行模块,免费服务客运企业和全县群众。加快电子客票推广应用,提升智慧交通水平。(牵头单位: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信息中心、县融媒体中心)
(四)加强日常监管,稳步规范出行秩序
1.推行便捷办事。深化“放管服”改革,用好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价结果,加快推广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全面启用省内电子包车牌,稳妥实施包车牌异地办理,提高道路运输高频事项“跨省通办”效率。(牵头单位:县交通局,配合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2.提升文明服务。定期对客运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旅游、文明服务等知识培训。加大“彩虹张掖”元素在营运车辆中的应用,规范车辆内外装饰,配合定做统一的工装,配发旅游宣传手册,强化提升客运品质。大力开发交通运输服务公益性岗位,将我县3名公交车驾驶员开发为交通运输服务公益性岗位,协助开展出行服务、文明劝导。(牵头单位:县交通局、县文旅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
3.强化安全运营。提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深入开展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厉打击道路运输领域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依规稳妥化解遗留问题,全力维护良好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和通行环境。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监管,确保出行安全。(牵头单位:县交通局、县公安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省市驻肃)有关部门、单位及有关企业高度重视群众出行问题,围绕群众出行需求,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群众出行问题地组织领导,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优化和改进。县交通局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共同发力,县直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责,主动担当,协同参与,解决好出行问题。
(二)构建联动机制。建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各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研判分析出行特点,研究推进落实举措,强化出行要素保障,实现信息共享、运力协同、出行便捷。
(三)强化政策支撑。县财政局要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完善对客运站经营和农村班线、城市公交企业的补助机制,支持开展城乡客运高质量发展示范创建,及时足额拨付公交惠民补贴资金,县住建局要将城市公交停靠站点改造建设纳入城市更新改造,协同支持客运转型升级,让群众出行的公益性职能充分发挥。
(四)健全评价机制。县上将解决群众出行问题情况纳入年底工作成效考核管理,县交通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日常考评和年度考核评价措施,强化工作考核评价。县政府办公室适时开展督查,跟踪督促工作进度。县交通局建立对客运企业的评价办法,采取邀请群众参与评判、开展满意度调查等方式,结合年度质量信誉、安全、绩效等考评工作,加强对企业服务管理,不断强化企业解决出行问题的主体作用。
(此文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