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03/2022-00344 | 发文字号 | 肃政办发〔2022〕1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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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2-10-20 09:05:00 | 是否有效 | 是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省市驻肃)各部门、单位:
《肃南县城镇建筑外立面及空间改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肃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8日
肃南县城镇建筑外立面及空间改造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县城街景容貌管理,整治建筑外立面随意附挂、私拉乱接、“蜘蛛网”密集、管线老化等问题,按照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镇建筑外立面及空间改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22〕106号)精神,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现就加强我县城镇建筑外立面及空间改造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按照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分步实施的原则,把楼房外立面电力、通信、有线电视、太阳能水管等各类管线整治作为改造的基础内容,编入工作方案,优化改造设计,统筹组织施工,确保建筑物外立面设施规范,外形完好,整洁美观,符合街景总体要求。
二、整治范围
县城建成区、县城两条主街道,重点整治改造县城范围内的老旧小区及沿街建筑电力、通信、有线电视等各类强弱电线缆,居民私拉乱接、随意附挂的各种管线及太阳能水管、房屋外窗防护栏、空调挂机等设施。
三、整治时限及整治方式
专项整治工作从2022年8月下旬开始,分年限、分阶段、分区域进行整治。2022年度整治工作任务要在10月底前全部完成。
(一)2022年度任务:
1.废弃线缆清理。对遗留的已废弃不用的线缆,集中进行清除。(2022年10月底)
2.线缆规整。对于架空线缆不具备迁改入地条件的,因地制宜采取捆扎、穿管、桥架固定等方式进行整理。(2022年10月底)
3.既有线缆更新。对于破损、老化或不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线缆管道、线路进行维修、更换。(2022年10月底)
4.清除空中飞线。对小区内私拉乱接的飞线进行全面清理,确因清理后影响到居民正常生活的,要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在线缆规整时一并予以解决。(2022年10月底)
5.外接太阳能水管规整。对于楼房外立面拉接的太阳能水管,可规整至原楼内垃圾道进行入户,也可通过整体规整,通过楼梯间增设通道进行入户。对无法使用的太阳能全部清除,引导居民使用燃气热水器或电热水器,腾出楼顶屋面空间。(2022年10月底)
6.外窗防护栏清理。对楼房外窗安装的影响美观并存在安全隐患的防护栏全部拆除。(2022年10月底)
7.独立设置充电场所。积极为具备条件的小区预留电动车充电设施安装位置,所需管网应敷设至符合条件的位置,具备供电设施安装条件,解决小区居民电动车充电问题。(2022年10月底)
(二)2023年年度任务
1.制定县城架空线缆管理办法。住建部门要会同红湾寺镇、大河乡和工信、交通等部门单位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县城架空线缆审批管理办法,从源头上规范架空线缆杂乱无章和私拉乱接行为。
2.制定县城地下管线规划。结合现有县城地下管网建设实际,遵循统一规划、统一管理、节约资源、保障安全的原则,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并编制完成地下管线综合规划,探索建立县城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2023年3月底前)
3.实施现有架空管线入地埋设。结合县城道路建设及相关建设项目,分区域、分阶段对现有架空管线进行迁改入地,尽量与路面改造项目同步采取敷设方式予以改造,同步设置线缆标识并及时清理地上杆线。(2023年6月底前完成)
四、出资方式
电力、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统筹行业年度计划任务,主动参与支持城镇建筑外立面及空间改造专项整治工作,鼓励居民积极出资参与对自有设施进行改造。
(一)既有地下管线更新改造及相关设施建设的,根据产权划分确定出资主体。
(二)对入地埋设管线的,由县住建局统筹负责管沟体、楼道线槽的建设及相关费用,专业经营单位负责各自线缆设备的敷设安装割接及相关费用,并完成各自原有线缆的拆除。
(三)对入地埋设管线的,由各管线专营单位负责完成各自架空线缆的序化规整、飞线及废线清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四)外接太阳能水管规整的,公共管道、通道施工费用由县政府统筹解决,改造所需水管等材料费用由居民承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筑物外立面及空间改造专项整治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靠实工作责任,强化统筹协调,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建筑物外立面整治工作,共同研究解决整治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加强建筑物外立面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协同配合。县住建部门要会同发改、工信、文旅、公安、消防等部门共同抓好线缆改造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电力、通信、广电等专业经营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做好城镇建筑外立面及空间改造专项整治工作。城管执法、消防等部门及红湾寺镇各社区要积极配合,组织对外窗防护栏进行拆除。公安部门要指导做好小区智慧安防系统建设,加强安全防护,引导居民主动拆除外窗防护栏。各建设单位作为改造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各专业经营单位共同研究确定改造方案,明确整治改造标准,实行联合验收,确保专项整治改造一次到位,避免无序进场、反复开挖。
(三)落实工作责任。电力、电信、移动、联通、广电公司负责做好计划制定与实施,落实各自领域管线改造整治及出资责任。通信企业主要做好小区内至居民楼单元门入地通信管线的穿铺、居民楼内通信管线的割接和规整、小区内未迁改入地通信管线的梳理规整及废旧通信管线的清理工作。电力企业要做好强电架空线整治、非电网直供“一户一表”改造,保障电动车公共充电设施供电等工作。广电企业要做好小区内老化破损有线电视管线及设施的更新改造,对废弃有线电视管线进行清理,对未入地管线进行入地敷设、线缆规整等。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单位负责做好需入地管线的管沟沟体、楼道线槽的建设,配合专业经营单位做好线缆规整,负责对小区内居民私搭线路等进行清理。各类线缆改造整治要符合相关标准以及安全可靠的要求,并充分考虑未来发展需求,结合5G网络建设、智慧安防、加装电梯、应急防控、数字化提升等,做好相关管线布局、位置预设及硬件预留。
(四)注重工作实效。要做到科学组织,合理安排工期,做到工期短、质量好。各小区线缆整治完成后,要明确管线设备权属和日常维护保养责任,根据权责做好权属移交等工作。各小区物业、管线运营单位要加强日常巡查,巩固管线整治改造成效。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各小区,特别是沿街面老旧楼及周边建筑的检查指导,坚决杜绝整治后再出现私拉乱接和防护栏安装等现象,切实维护好整治成果,提升城市街区风貌效果。红湾寺镇、大河乡和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引导,强化舆论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典型案例,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老旧小区改造的浓厚氛围。工程结束后,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综合验收。
(五)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完善检查督导和工作考核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落细。要加强日常性检查督导,由红湾寺镇、大河乡和县住建、发改、工信、文旅、公安、消防等部门单位组成督导组,对全县整治工作进展进行检查,对专项整治措施不力、推进缓慢、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城市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依法进行处罚。
附件:肃南县城镇建筑外立面及空间改造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附件
肃南县城镇建筑外立面及空间改造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杜明哲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魏永强县住建局局长
殷达伟红湾寺镇政府镇长
钟向民大河乡政府乡长
成员:魏勇县发改局副局长
张松斌县工信局副局长
安维明县文旅局副局长
贺德强县公安局副局长
吴远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南锦文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刘旭章县住建局七级职员
钟福东甘肃省广电网络肃南分公司经理
裴希炳电信公司肃南分公司经理
赵克生国网肃南县供电公司经理
李晓燕移动公司肃南分公司经理
杨荣联通公司肃南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在县住建局下设办公室,吴远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城市建筑外立面及空间改造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各原管线建设运营单位要切实选派懂规划、会技术的专业人员参与整治,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