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03/2024-00088 | 发文字号 | 肃政发〔2024〕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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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草原防火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政府办;肃南县应急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肃南县应急局 |
生成日期 | 2024-09-26 15:10:00 | 是否有效 | 是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省市驻肃)各部门、单位:
10月1日起,我县将全面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2024年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和杜绝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保障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扎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防火工作责任
春冬季节,枯枝落叶增多,雨水减少,林下可燃物较多,极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特别是春节期间,学生放寒假,外出务工人员持续返乡,流动人口急剧增加,燃放烟花、进山祭祖等活动频繁,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增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异常严峻。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从维护森林资源、保护生态安全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对标对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确定的“八机制三清单一包保一承诺”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从思想、组织、措施、宣传、物资、人员等方面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确保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抓紧抓实、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严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把加强防火宣传教育作为第一道防线、关键性措施来抓,采取多种形式,持续做好重点时段、重点人群、重点区域的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林草区全覆盖。要充分运用媒体宣传、网络宣传、实景宣传、活动宣传等多元化的宣传方式,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进村社、进农牧户、进厂矿、进景区、进寺院、进机关活动,全面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广泛深入宣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技术、火场避险自救常识等,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要切实消除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死角和盲区,在进山入口、重要路口、公墓集中区等醒目位置设置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标牌,告诫广大群众严禁野外用火,使森林草原防火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严格火源管控,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把野外火源管控和火灾隐患排查放在首位。防火期内,严格落实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严禁在林草区周边焚烧秸秆、焚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对通往林草区和旅游景点的道路、入山口、检票口要设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检查站,加大对进山人员和车辆的检查、登记,严禁携带任何火种进入林草区,真正做到该封的山务必封住、该管的路务必管严、该盯的人务必盯紧。要强化对老人、未成年人、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的监管,及时登记造册,严格落实乡(镇)、村干部双重监护责任。林草部门、公安机关要密切配合,深入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坚决防止因火源管控不到位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从源头防范化解火灾风险。要持续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立即建立工作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等,逐一对账销号,实现闭环管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四、加强应急保障,全面做好扑火准备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修订和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处置突发火情的应急准备,认真细致做好扑火装备、车辆、机具的检修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要加强对本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群众义务扑火队的管理,及时调整充实扑火队员,积极主动协调消防救援大队、森林消防大队等单位配合开展防扑火安全知识、应急救援、安全自救和紧急避险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火灾扑救能力。县森林消防大队、消防救援大队等专业队伍和各自然保护站半专业扑火队伍要枕戈待旦,加强训练演练,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调集扑火力量,迅速开展处置行动。要加强对县域、乡镇交界处的火源监控,做好联防联治,密切配合,互通情况,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各方要主动协作,积极扑救。
五、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报告火情信息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火情,必须按照“有火必报”“边扑边报”“归口上报”的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火情动态。对火灾扑救中出现的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对通报的热点信息,要立即组织人员核实,及时跟踪反馈。对工作中出现迟报、瞒报、漏报、误报的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强化督导检查,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对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重点督查责任制落实、隐患排查等情况。对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不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职责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或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不落实、组织扑救不力等造成重大损失、人员伤亡事故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肃南县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12119
肃南县林草局森林草原防火值班电话:0936-6121571
肃南县应急局应急值班电话:0936-6121216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