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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肃南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储备及供应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28 16:15:00 背景色:
索引号 620721003/2023-00145 发文字号 肃政发〔2023〕18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肃南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04-28 16:15:00 是否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省市驻肃)各部门、单位:

《肃南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储备及供应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公布。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7日


肃南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储备及供应计划

为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促进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提高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稳定土地市场供需关系,深入分析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及土地资源利用现状、供给潜力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宏观调控、土地市场需求变化等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及原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2010〕117文件精神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为主线,立足保护资源、保持发展、保障民生的基本要求,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进一步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三、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肃南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828.7303公顷(12430.9545亩),其中商服用地3.198公顷(47.97亩);工矿仓储用地740.8269公顷(11112.4035 亩);住宅用地1.9112公顷(28.668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7.3034公顷(259.551亩);公用设施用地7.8749公顷118.1235亩)交通运输用地57.6159公顷(864.2385亩)。

(二)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

2023年度全县住宅用地计划供应1.9112公顷(28.668亩),产权住宅用地1.9112公顷(28.668亩,全部为商品住宅用地)无共有产权住宅用地、租赁住宅用地、其他住宅用地。

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配合机制,确保供地计划有效执行。建立自然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健全定期会商、政策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县级各职能部门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审批效率,定期研究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征地、拆迁等问题,全力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

(二)积极强化服务措施,确保供地效率质量。供地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重大项目用地、民生项目用地要超前介入,做好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建立健全供地计划动态评价管理机制。加强供地计划实施过程中动态跟踪管理,实行土地供应计划情况动态评价机制,及时发现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改进计划实施的具体措施。对在计划实施过程中,确实因特殊原因无法实施而需要调整的,可按照计划编制程序进行调整,并对调整后的计划进行重新公布。

附件:肃南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