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03/2025-00038 | 发文字号 | 肃政办发〔2025〕13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5-03-21 09:40:00 | 是否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省市驻肃)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今年,省委、省政府继续办好10件为民实事。为确保高质量完成民生实事全面落实,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2025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25〕19号)要求,现将涉及我县的9件为民实事任务进行分解并交办如下:
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将为民实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抓实抓好。要对《2025年省列为民实事任务分解表》,按照“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要求,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民生政策宣传,制定详细推进计划,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衔接确保项目资金落实到位。配合单位要主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杜绝推诿扯皮。对需跨层级协调的事项,要及时报县政府专题研究,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高质量完成。县财政局要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专款专用规定,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县政府办公室将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定期通报为民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地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采取电话提醒、发送工作督办单、现场督查督办等方式督促整改。各责任单位请于每月20日前向县政府办公室报送任务进展情况。
附件:2025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实事任务分解表
肃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9日
点击查看:省列为民实事任务分解表.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