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03/2025-00030 | 发文字号 | 肃政办发〔2025〕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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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5-03-06 15:05:00 | 是否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省市驻肃)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25〕7号)要求,现将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县的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细化分解。请结合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五届九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县委十六届九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自觉对标对表,一体贯彻落实。各牵头部门、配合单位要抢先抓早争主动,拼尽全力干工作,迅速将涉及的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研究制定清单化、项目化、责任化的“施工图”,确保把每个指标、每项任务、每件工作靠实到具体项目和责任单位,做到人人头上有任务,个个肩上挑担子,跳起摸高、争先晋位,抓好每件事情。落实情况分别于2025年6月20日、12月15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
肃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4日
(此文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