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03/2024-00002 | 发文字号 | 肃政办发〔2023〕1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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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经济指标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政府办;肃南县发改局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3-12-15 09:05:00 | 是否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省市驻肃)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肃南县经济指标运行监测调度制度》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肃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2日
肃南县经济指标运行监测调度制度
为准确把握经济运行态势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确保经济平稳有序健康运行,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县政府决定建立经济指标运行监测调度制度。
一、调度要求
围绕省市确定的工作任务目标,按照“依法统计、精准分析、及时提醒、全面调度”的原则,加强分析研判、监测预警,准确把握经济运行态势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全面分析和解决瓶颈问题,确保圆满完成既定目标,全力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调度机制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定期召开调度会议,统筹协调全县经济运行分析和重点经济指标工作调度,对经济运行态势、重要经济指标变化、重点经济工作推进等进行研判,查找分析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及建议,建立“周调度、月调度、季调度”机制。
周调度:由各经济指标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召集会议并负责组织,调度会议时间和参会人员由召集人自行确定,必要时邀请各相关责任部门参加。
月调度:由县政府分管领导针对各自负责的指标召集会议,原则上每月25日召开,各指标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统计局配合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参加。常务副县长统筹对所有经济指标适时召开会议进行月调度。
季调度: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委托常务副县长召集会议,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组织,原则上每季度月末20日召开,各县级分管领导和各相关责任单位参加。
周调度、月调度、季调度会议前各牵头部门要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透彻分析,并科学严谨设计表格直观反映指标数据变化情况,指标数据包括当月(季)、前推三个月、同期比较和下一月(季、年)预计完成情况等。指标关网前一个星期,由统计局负责每天向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推送指标实时进度。
三、调度责任
1.地区生产总值(GDP)
县级分管领导:梁诚
牵头部门:县发改局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县政府金融办、县税务局、祁青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等
2.第一产业增加值
县级分管领导:高积鑫
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人社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3.第二产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县级分管领导:梁国文
牵头部门:县工信局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祁青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等
4.建筑业增加值
县级分管领导:张靖
牵头部门:县住建局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等
5.第三产业增加值
县级分管领导:梁国文
牵头部门:县工信局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县政府金融办、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6.固定资产投资
县级分管领导:梁诚
牵头部门:县发改局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祁青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7.社会消费品零售额
县级分管领导:梁国文
牵头部门:县工信局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等
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县级分管领导:张靖
牵头部门: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县级分管领导:高积鑫
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1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
县级分管领导:梁诚
牵头部门:县财政局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各乡镇政府等
11.旅游综合收入
县级分管领导:贺进贤
牵头部门:县文旅局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马管会、裕廊管理中心、各旅游公司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研判和预警,建立县级领导主抓、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齐抓共管责任体系。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管、责任股室全力办的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紧盯经济发展年度目标和月(季)重点经济指标,加强运行情况分析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经济指标目标任务。
(二)加强分析研判。经济指标牵头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精准研判经济发展态势,认真对本行业领域经济指标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研判分析,深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对策建议,形成每月(季)度分析报告,每月25日、每季度月末20日前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报县发改局、县统计局。统计部门时刻关注各项指标变化情况,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密切跟踪,定期分析研判和预警提醒,及时将指标完成情况反馈相关部门,指导做好查漏补缺等工作。各牵头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随时掌握指标变化情况,发生涉及指标波动的变化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县政府领导汇报。
(三)加强督查考核。对监测分析工作不落实、数据审核不严格、预测预警不及时、工作推进不到位的相关部门,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进行督查督办。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贻误时机,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客观原因除外),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提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