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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肃南县小微企业应急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0-14 15:35:00 背景色:
索引号 620721003/2022-00300 发文字号 肃政办发〔2022〕118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肃南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肃南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2-10-14 15:35:00 是否有效

解读链接:《肃南县小微企业应急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省市驻肃)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肃南县小微企业应急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原《肃南县小微企业应急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肃政办发〔202051号)同时废止。

肃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014

肃南县小微企业应急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

进一步规范和理顺小微企业应急周转金运行机制,扩大政策受惠面,切实帮助更多经济实体解决贷款资金头难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设立县企业应急周转金

肃南县企业应急周转金总规模为500万元

二、企业应急周转金适用的原则和范围

企业应急周转金按照“安全、短期、应急、无偿”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使用,用于解决企业到期银行贷款转贷的调头(可在贷款到期前1个月办理),头资金最长使用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申请使用企业应急周转金的企业是指在肃南县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财务会计制度健全,依法纳税、资信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包括家庭农牧场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国家规定限制行业和信贷政策限制企业除外)。企业应急周转金单笔额度最高为500万元(家庭农牧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单笔额度最高为300万元)

三、银行机构适用范围

使用企业应急周转金调头的银行贷款,指在肃南县行政区域内设有银行分支机构的银行贷款。本办法适用期内由县工信局与相关业务银行签订《肃南县企业应急周转金业务合作协议》(附件4)。

四、使用企业应急周转金的条件

(一)近一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合法经营、资信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企业,在肃南县开设基本存款账户。

(二)已还清申请日以前使用的企业应急周转金,且一年内无违约和不良征信记录。

(三)企业应急周转金实行封闭运作。在肃南县行政区域内金融机构的贷款转贷,经贷款银行审核,符合转贷条件并由贷款银行出具《贷款银行转贷手续办理完毕通知书》。

(四)企业应急周转金仅限用于企业银行到期贷款的转贷头(可在贷款到期前1个月办理),不含银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信用证等其他融资方式,不得投向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周转及扩大再生产。

(五)低效益企业、土地闲置企业、厂房转租等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不享受企业应急周转金使用政策。

(六)申请使用的小微企业应急周转金不得超过银行到期贷款的额度。

五、相关部门职责

(一)县工信局会同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政府金融办、人行肃南县支行制定企业应急周转金相关政策,并负责与各业务银行协调沟通、监督资金流转等工作。

(二)县财政局负责企业应急周转金的筹集以及应急周转金账户的监管。

(三)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各企业(包括家庭农牧场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经营主体资格、生产经营状况以及偿还贷款能力的评价审核工作。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县工信局负责会同县财政局、人行肃南支行进行联合审核审批。

(四)各贷款银行负责企业信用状况、转贷资料审查、经营状况调查、贷款风险评估及企业应急周转金的回收工作。

(五)应急周转金专户设在县工信局,由县工信局负责应急周转金的拨付、回收工作。企业应急周转金所产生的利息,除用于周转金汇兑手续费、工本费支出外,其余计入周转金本金。

六、申请使用企业应急周转金的程序

(一)申请使用企业应急周转金的小微企业及家庭农牧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可在银行贷款到期前1个月内向行业主管部门递交《肃南县企业应急周转金申请表》(附件1),由行业主管部门对申请企业经营主体资格、生产经营状况以及偿还贷款能力进行评估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二)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申请企业将申请报告、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承诺书及《肃南县企业应急周转金申请表》报县工信局,由县工信局为企业代办帮办财政局、人行肃南县支行会审通过后将应急周转金申请表递交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办理转贷手续后出具《贷款银行转贷手续办理完毕通知书》(附件2)。

(三)县工信局接到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银行转贷手续办理完毕通知书》(附件2)后,与申请企业签订《肃南县应急周转金使用协议》(附件3),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县工信局根据《肃南县企业应急周转金使用协议》,将企业应急周转金转入企业的还款账户,用于偿还到期银行贷款。

(五)贷款银行在应急周转金转入企业还款账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转贷资金转入使用企业周转金的企业账户,同时,凭企业相关凭证及时将应急周转金转回县企业应急周转金指定账户。

(六)《贷款银行转贷手续办理完毕通知书》是贷款银行向县工信局做出的同意转贷的承诺。贷款银行应遵守《贷款银行转贷手续办理完毕通知书》中明确的相关内容,实行封闭运作,做好资金流向监管,确保企业应急周转资金安全。

本办法暂定执行年,由县工信局负责解释。

附件:1.肃南县企业应急周转金申请表

2.贷款银行转贷手续办理完毕通知书

3.肃南县企业应急周转金使用协议

4.肃南县企业应急周转金业务合作协议书

5.肃南县小微企业应急周转金使用申报材料清单

6.小微企业行业划分及对应主管部门

附件1


附件2

贷款银行转贷手续办理完毕通知书

肃南县工信局:

一、兹有        企业在我行(社)贷款    万元,于  年  月  日到期,该笔贷款企业用抵(质)押物、担保取得。

二、我行(社)对该项转贷手续办理情况如下:

1.我行(社)已经办妥                                企业该项                 贷款转贷的相关手续。

2.待工信局为该企业提供还款转贷资金(大写)     万元和企业自筹还款(大写)         万元一并归还后,我行(社)将在15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贷款放款手续。

3.我行(社)将严格监控信贷资金流向,在本行(社)、工信局、贷款企业之间封闭运行,确保转贷资金及时归还工信局企业应急周转金账户。

特此通知

银行名称(公章):            客户经理(签字):

长(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附件3

肃南县企业应急周转金使用协议

甲方:肃南县工信局

乙方:

乙方因银行贷款转贷需要,向甲方申请使用企业应急周转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企业应急周转金的用途:乙方必须用于归还

银行(信用联社)日的到期借款。

二、企业应急周转金使用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三、企业应急周转金使用期限:自日起至 日止。

四、企业应急周转金拨付: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甲方将企业应急周转金如期划入乙方的银行还款账户。

五、企业应急周转金偿还:乙方在转贷银行将转贷资金转入企业账户的同时,向转贷银行提供相关凭证,由银行即时将款项转入指定的县企业应急周转金账户。

六、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违约,1年内不再享有企业应急周转金使用的权利。

2.乙方未能按期归还的,甲方即时启动紧急保全措施,乙方同意追加乙方股东以出资额为限、股东配偶以夫妻共同财产为限提供连带保证。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行:            开户行:

号:         号:

     

附件4

肃南县企业应急周转金业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肃南县工信局    

乙方:

根据《肃南县企业应急周转金暂行管理办法》,为规范企业应急周转金使用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确保使用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企业应急周转金运作过程合作事宜明确如下:

一、为防范和化解资金链、担保链风险,促进全县经济稳定健康发展,甲乙双方共同做好企业应急周转金运转工作。

二、乙方应积极鼓励企业合理运用政府的企业应急周转金。对申请企业应急周转金的企业符合转贷条件的,乙方及时办妥该项转贷的相关手续,并向甲方出具《贷款银行转贷手续办理完毕通知书》。

三、企业应急周转金实行专户封闭运作。甲方根据转贷企业申请和乙方出具的《贷款银行转贷手续办理完毕通知书》,将企业应急周转金划入企业账户用于归还贷款。乙方将转贷资金转入使用企业应急周转金的企业账户的同时,即时将款项转到甲方指定账户。

四、由于企业应急周转金没有实行封闭运作,导致企业应急周转金不能收回的,乙方不能享受县本级金融机构支持区域经济发展考评的奖励,取消财政性资金存款存放的资格。

甲方:肃南县工信局             负责人(签字):

(盖章)

乙方(银行)     负责人(签字):

(盖章)

  

附件5

肃南县小微企业应急周转金使用申报材料清单

1.企业申请使用应急周转金报告(企业提供)

2.肃南县小微企业应急周转金申请表(附件1,企业提供)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提供)

4.承诺书(企业提供)

5.收据(企业提供)

6.贷款银行转贷手续办理完毕通知书(附件2,承办银行提供)

7.肃南县小微企业应急周转金使用协议(附件3,工信和商务局提供)

8.肃南县企业应急周转金业务合作协议书(附件4,工信和商务局提供)

9.资金支付审批表(工信和商务局提供)

附件6

小微企业行业划分及对应主管部门

(一)农牧业(包括家庭农场、合作社)   县农业农村局

(二)采矿业                           县自然资源局

(三)电力、热力、燃气及水(工业用)的生产和供应业

县工信和商务局

(四)制造业                         县工信和商务局

(五)批发和零售业(商贸领域)    县工信和商务局

(六)信息传输、软件和技术服务业     县工信和商务局

(七)建筑业和房地产业             县住建局

(八)物业、市政管理行业            县住建局

(九)星级宾馆、文旅、体育和娱乐业县文旅局

(十)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县交通局

(十一)其他未明列行业,按照“谁发证,谁主管,谁审核”的原则,由发证执法部门作为行业主管和审核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