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50/2025-00023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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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农业农村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4-09-23 09:00:00 | 是否有效 |
原文链接:《肃南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公告
根据甘肃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24年第一批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牧医函〔2023〕56号)精神,为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公众政策知晓率,推动政策尽快落地见效,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做好2024年全县粮改饲工作,发展以全株青贮玉米为主的优质饲草产业,做强做大绿色循环、种养结合的现代畜牧业,根据甘肃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24年第一批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牧医函〔2023〕5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肃南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和畜牧业转型升级为主攻方向,以养定种、种养结合、草畜配套、草企结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调动市场主体收贮使用全株青贮玉米、优质饲草的积极性,拉动种植结构向粮经饲统筹方向转变,构建粮草兼顾、良性互动、优势互补的新型农牧业结构,促进草食畜牧业快速发展和农牧民增产增收。
三、目标任务
大力推进粮改饲项目县种植结构调整,扩大全株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种植面积、增加收贮量,全面提升种、收、贮、用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饲草品种专用化、生产规模化、销售商品化,全面提升种植收益、草食家畜生产效率和养殖效益。2024年全县青贮全株玉米面积1万亩、收贮3.7082万吨,补助资金122万元。
四、重点工作
(一)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结合我县种植业结构和畜牧业发展现状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目标任务、实施主体、补助标准、补助方式、保障措施等。
(二)明确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主体为规模化牛羊等草食家畜养殖场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合作社等经营主体。90%的主体为近三年100%完成收贮任务的主体,与各个实施主体签订粮改饲项目目标任务书、明确每个实施主体完成的收贮数量、收贮作物 种植面积、时间节点和质量标准等,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要组织农技、农机、畜牧技术单位全程服务实施主体。
(三)完善全株青贮设施设备。县农业农村局要积极指导实施粮改饲项目的规模化牛羊等草食家畜养殖场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合作社,对照目标任务要求,完善强化永久性青贮池等基础设施和裹包青贮设施,配备必要的青贮机械设备等,做好青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在有限的青贮收割期间,做到全株青贮能收割、可粉碎、装得下、贮得好。
(四)规范补助资金发放。对近三年100%完成收贮任务的主体可以采取“先预发60%的补助资金”的方式于2024年5月31日前发放补助资金,剩余40%补助资金待青贮玉米等饲草收贮工作结束后(11月10日前),根据农业农村局核查验收结果发放,未完成当年任务的,两年内不得再选为粮改饲项目实施主体。新纳入的收贮主体仍然在青贮玉米等饲草收贮工作结束后(11月10日前),根据农业农村局核查验收结果发放,两种发放方式都应将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额度张榜公布,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农业农村将公示清册作为兑现补助资金依据。收贮按照每立方米全株青贮玉米折合0.8吨、每吨干草折合3吨鲜全株青贮草料计算收储数量。农业农村要设立专项管理台账,及时核实补助对象的青贮玉米等饲草作物种植面积、收贮数量、补助资金,并将粮改饲项目目标任务书、青贮种植收购合同等有关资料、单据逐一登记造册,建立资料管理档案。档案管理资料应一式二份(补助对象一份,农业农村局一份。)
五、保障措施
从高度重视、组织保障、宣传引导、强化督导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