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阅读 适老化模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策解读

关于《肃南县促进异地借牧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 2024-12-20 10:35:00 背景色:
索引号 620721050/2024-00155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肃南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12-20 10:35:00 是否有效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肃南县促进异地借牧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年12月,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肃南县促进异地借牧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肃政办发〔2024〕56号),为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公众政策知晓率,推动政策尽快落地见效,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进一步促进异地借牧工作健康发展,有效应对和化解地借牧价格、市场、人员管理等问题全力提升全县农牧业发展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根据《张掖市关于促进农区借牧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市委办发〔2024〕2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肃南县促进异地借牧健康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区域生态价值转换、农牧民增产增收和民族团结进步为根本出发点和着力点,以畜牧业优质安全、转型升级、绿色发展为关键,持续推进祁连山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着力推进草原畜牧业降本增效,有效改善借牧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异地借牧科学规范、健康有序。

三、目标任务

通过科学合理推行异地借牧模式,正确处理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的关系,形成牧区繁育、农区育肥的生产格局,走出一条生态保护、绿色转型、牧业增长、农户增收、民族团结、互利共赢的新路子。

四、重点工作

《方案》包括10个方面的推进措施:

一是重视民族团结工作。积极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相互尊重各自风俗,及时分析研判、化解处理矛盾纠纷,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持续巩固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

二是规范借牧市场管理。搭建借牧信息共享平台,组织借牧双方开展联席会商,实现借牧双方信息互通,依法订立借牧合约,在合同中约定纠纷解决途径,共同参与维护借牧秩序,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三是做好借牧服务保障。加强与周边县(区)协调沟通,有效解决好牧民群众借牧过程中的住房和安全保障、用水、用电、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

四是强化借牧疫病防控。建立异地借牧备案制度,对借牧养殖户落实调出和调入“双备案”制度,督促借牧户在借牧前15天主动申报检疫并进行备案登记,在借牧前3天向调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请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到达借牧地后及时提交落地申请。在借牧期间,出栏的牲畜应向借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取得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出栏。在借牧牲畜返回时,须提前3天向借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主动申报检疫。

五是切实转变养殖方式。依托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试点、粮改饲等项目,采取补助形式扶持农户自建(改扩建)养殖棚、牛舍、青储池等,持续稳定“草原放牧+舍饲养殖+异地借牧”相结合的畜牧业转型发展模式

六是加大实用技术培训。全面开展人畜共患病防控知识宣传培训,不断提高农牧民群众做好动物疫病防控、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及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水平,为绿色畜牧业转型奠定基础。

七是加强病死畜无害化处理。强化病死畜监管,建立跨区域病死畜无害化处理机制,及时进行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禁止病死畜流动,防止疫病传播和蔓延。

八是提升借牧监管效能。定期开展走访慰问、巡回检查,通过建立“异地借牧驿站”“流动服务站(点)”等方式服务借牧群众,主动提醒外出借牧人员注意借牧期间安全防范事项,帮助借牧群众解决困难问题,确保不发生借牧安全事故。

九是提升风险保障能力。引导农牧户自愿投保和应保尽保,探索跨区域病死畜理赔机制,强化保险服务意识,简化理赔工作流程,确保病死畜保险理赔工作在规定时间和借牧地完成,力求高效便民,不断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

十是落实借牧扶持政策。落实好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贴息贷款等金融扶持政策,对跨区域借牧的养殖户结合借牧群体数量、运输距离和运输成本给予适当补助,减轻借牧户成本压力。

五、保障措施

从高度重视、组织保障、宣传引导、加强协作、强化督导等5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