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1036/2024-00011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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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肃南县发改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4-02-29 08:55:00 | 是否有效 |
近日,肃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从系统全面促进消费的角度,提出6个方面共20条措施。为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公众政策知晓率,推动政策尽快落地见效,现就《若干措施》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消费对经济发展具有基础性作用,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一头连着生产发展,一头连着民生福祉。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促消费工作。2023年7月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随后接续出台了家居、汽车、电子产品等多个领域的消费促进政策。10月底,甘肃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工信、商务等部门出台了《关于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11月10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消费、扩内需的相关部署要求,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提振消费信心,充分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促进我县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县发改局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编制了《肃南县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和对经济循环牵引带动作用,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充分挖掘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畅通经济循环,释放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
三、主要内容
《措施》共6个方面20条政策措施,一是稳定大宗商品消费方面提出鼓励汽车消费、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鼓励家居家电升级消费;二是扩大服务消费方面提出扩大餐饮消费、丰富文旅消费、促进文娱体育消费、繁荣节日消费市场、提升健康服务消费;三是促进农牧村消费升级方面提出积极推动绿色消费、完善农牧村电商物流配送体系、推动特色农牧产品消费、发展乡村旅游;四是推进新型消费线上线下融合提出壮大数字消费、推广绿色消费;五是构建消费平台载体方面提出大力培育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六是优化消费营商环境方面提出加强金融对消费领域的支持、持续提升消费服务水平、完善促进消费长效机制。
四、政策特点
一是突出优化供给和扩大需求相结合。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拓展消费新空间,丰富消费体验,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市场新需求。
二是突出提质升级和创新发展相结合。持续推动传统消费提质升级,释放新型消费动能,加快城乡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扩大居民消费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消费便利度、舒适度、满意度。
三是突出促进完善和服务保障相结合。在促进消费的同时,注重强化消费服务和保障,努力增加就业收入、加强金融对消费的支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消费,进一步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