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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的解读

发布时间: 2023-02-21 15:05:00 背景色:
索引号 620721121/2023-00010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肃南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02-21 15:05:00 是否有效

原文链接: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2022年11月份,全县连续发生2起矿山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着力解决安全底线思维不牢、执法业务水平不高、发展和安全关系定位不准等主要问题,草拟了此《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明确提出各乡(镇)、祁青工业集中区、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落细党政领导责任。进一步理清职责任务促进各乡(镇)、祁青工业集中区切实履行非煤矿山属地监管职

《意见》明确指出,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祁青工业集中区要照《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层级监管责任。乡镇和园区主要负责人要及时研究解决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提出解决办法,每季度至少带队组织1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全年参加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不少于6次;乡镇和园区分管负责人要把安全生产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要检查矿山企业领导值班值守在岗情况;掌握露天矿山“周报告、月核查”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企业上级公司、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管控及承担安全监管机构的安全检查情况,及时解决包保矿山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全面抓好非煤矿山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意见》强调了严格部门执法监督检查的重要性,明确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等行业管理部门关于非煤矿山行业、地质勘查项目及民用爆破物品方面的监管职责。要求县应急局要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执法检查、强化督导督办、严格打非治违,发挥警示作用,做到警钟长鸣。县自然资源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职责,认真做好非煤矿山领域持有探矿权非煤矿山勘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严厉打击非煤矿山盗采资源、“一证多采”、以采代建、不按采矿范围建设生产,地下矿山以探矿、掘进、采矿名义违规采石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