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阅读 适老化模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策解读

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县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 2023-03-21 17:42:45 背景色:
索引号 620721003/2023-00058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肃南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肃南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3-03-21 17:42:45 是否有效

原文链接: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县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依据和背景

为规范治丧行为,革除丧葬俗,推动殡葬改革发展步伐大力推进“生态殡葬、绿色殡葬、阳光殡葬、惠民殡葬”,促进和谐社会及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甘肃省殡葬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民发〔2018〕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2023乡镇殡仪馆和公益性公墓建设有所突破,遗体火化率不断提高。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等丧葬陋俗得到明显遏制,二级公路和高速公路沿线、县城规划区、旅游景区、文物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散埋乱葬坟墓、硬化大墓、豪华墓、活人墓以及办丧扰民等现象得到全面整治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殡葬服务网络和高效有序的殡葬管理体制全面建立

三、主要内容

一是全面推行殡葬改革。建立健全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责任落实;不断加强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服务机构管办分离改革,殡葬行政管理职能与生产经营分开、监督执法与经营管办分离,提升殡葬管理能力;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推动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落地,积极树立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殡葬新风。二是加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科学布局殡葬服务设施,规划布局殡仪馆、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经营性公墓、火化设备等设施,合理设置农村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分类分年度分步骤推进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实施日常管理,分解细化量化工作任务,确保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力争2023年5月份前县殡葬服务中心(殡仪馆)全面投入使用。到2025年,在对已建成公益性公墓提升改造的基础上,全县乡镇殡仪馆和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三是加强殡葬服务监督管理。提高殡葬服务供给能力。成立肃南县慈心殡葬服务中心(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由县民政局直接管理,负责承接经营新建成的殡仪馆、火化服务和喇嘛坪公墓区;提供更多优质人文殡葬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殡葬服务需求;规范社会资本参与殡葬服务,完善市场准入规则,坚持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促进创新和公平竞争,提高运营效率和改善基本殡葬服务供给,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违约赔偿和退出机制;加强殡葬行业行风建设和安全生产管理。提升殡葬从业人员职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对殡葬服务定价行为的规范指导,依法制定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的管理,加大对遗体处置和相关证件出具审核的监管;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社会殡仪服务机构、殡葬服务中介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的管理,不断规范殡葬服务行为;完善医疗机构太平间管理制度,加强遗体管理并严禁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制定完善无人认领遗体、骨灰管理办法,妥善解决遗体长期无人认领骨灰存放问题;进一步丰富和拓展非基本殡葬服务,推进殡葬服务机构业务办理规范化、网络化、信息化建设,打造“互联网+殡葬”管理服务模式。四是加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整治散埋乱葬和违法违规私建墓地等突出问题,加大对违法安葬行为案件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力度,整治丧事服务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对营利性殡葬服务机构的监管。严肃查处殡葬服务乱收费、虚假宣传、强制消费等侵害消费者权益和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及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制止和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严厉查处虚开、倒卖火化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以出租、外包等形式在太平间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严禁在道路、广场、住宅区等违规占道搭设灵棚和沿街焚烧封建迷信冥品等不文明治丧祭祀行为。严禁在治丧活动中举办淫秽色情低俗演出。

四、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肃南县深化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推动重点任务落实。二要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对殡葬改革各项政策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评估,提高监管效率,把火化率、节地生态安葬率、火化设施设备达标率等指标纳入绩效考核目标范围。三要推进探索创新。鼓励围绕殡葬领域体制机制、公共投入、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等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解决对策,有效破解改革发展难题。